第七部:古老的法术,古老的玄秘17
船终於抵达纽?良城外黝暗的圣珍妮海湾。看到漆黑凹凸不平的沼泽,映照着灿烂的天空。这时,我知道自己有多麽喜欢新大陆。
我的族群,从来没有任何一个入侵过这一大块荒漠;这个事实即令我兴奋,同时也使我感到谦卑。
抵达的第一天早上,在太阳升起以前,我已爱上了低洼而潮湿的乡野,正如我曾爱过乾热的埃及一样。我对它的爱与时俱增,已远超过世界其他地方了。
在这里,四处香气袭来。你可以闻到嫩绿叶片的清香,更可以闻到粉红嫩黄的花,飘来一阵阵浓郁馨香。黄褐色的长河,蜿蜒流过贫乏的德阿姆小镇和它小小的天主教教堂;我所见过传说中有名的河流,比起这条河来都相形见绌,大为失色。
即未引人注意,也未遇见任何挑战,在没落的殖民地泥泞街道上,在似船舷的人行道上,在西班牙士兵闲逛的小拘留所旁边,初初抵达的我四处寻幽探险。在海边的小木屋里,我更完全迷失了;小木屋内,挤满了深色皮肤的可爱加勒比海妇女;船夫的赌博声、争吵声此起彼落;偶尔我走出小屋,出外游荡;瞧瞧寂静中闪烁的灯火,听听微弱的轰轰雷鸣,感受到夏雨细丝一般的温暖。
小小农舍低垂的屋檐,在月亮照耀下发出微光;月光掠过漂亮西班牙式房屋的铁门;月光在洗净玻璃门上、蕾丝帷摇晃。我在粗糙的小平房之间漫步,这些平房一直延伸到提岸。透过窗户,我窥视屋里镶着金边的家具,涂着瓷釉的亮丽装饰;在这样未开化的地方,竟见到这种小小财富与文明的象徵,看得出人们对生活品味的讲究与追求;然而,如此的执着固弥足珍贵,却也不无几分落寞与伤感。
有几次越过泥沼,眼前骤然出现一种景象;一位地道的法国绅士,戴着雪白的假发,穿着华丽的礼服;他的太太穿着着鲸鱼架的宽裙;一个黑奴走在烂泥上,为他们俩携带着洁净的拖鞋。这种景象看来,还不无匪夷所思之感呢!
我知道,我已经来到野性乐园里最荒僻的前哨;这是我的家乡,只要纽?良存在一天,我就会留在这里。在这个没有法律的地方,我所受的煎熬苦恼将会缓和减轻;只要我好好把握,我所渴望的必定会得到满足,我的生活也会更加丰富与快乐。
在这个恶臭小小乐土第一天晚上,无视於拥有的神迷法力,我一如儿时的祈祷着。在那一刻,我何等希望自己是所有凡人的亲友,何等希望自己终究不是被放逐的异类,而仅是一个朦胧放大的人类灵魂。
古老的真理、古代的玄秘,正如历来的革命、历来的发明,在在图谋转移我们的欲望与热情,最终却总让我们受挫而落空。
当我们终於厌倦人生的错综复杂,最向往的往往是童年岁月坐在母亲怀里的时光,那时一次小小的亲吻,就是最大的满足,一个柔柔的微笑,就是最大的幸福。只是,童年岁月已一去不复返,凡人岁月连梦里也不可得;如今我们的一切只寄托在揽人入怀的吸血刹那,而这样的拥抱即是生又是死,即是天堂又是地狱;我们可悲的命运,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沈沦沈沦沈沦下去。
吸血鬼黎斯特
後记:夜访吸血鬼1
我早期所受的教育,以及吸血鬼黎斯特的历险记终已到了尾声。无视诫令与禁忌,我将特意筛选的有关古老世界的迷法与玄妙,全叙述分明,传之後世。
不过,我的故事尚未真正结束,不管多麽不愿意,我仍须加注一段,至少必须简要的,把肇因决定在蛰眠土里的痛苦事件,说个清楚。
离开马瑞斯与他的岛屿之後,又过了一百四十个年头,那段时间我未再遇见马瑞斯;卡布瑞也芳踪无处可寻;自从那天我们在开罗分手,从此,我遇见无论是凡人或不是凡人,再也没有谁知道她的任何讯息。
在一九二九年的二十世纪,我孤单寂寞倦怠,身心受创,痛不欲生。最终终於自己造坟入土。
我已如马瑞斯的建议,好好地活过一辈子;对於我的生活态度,乃至我曾经铸下的大错,当然怪不得马瑞斯了。
比起一般人的性格而言,无疑的,我之鲁莽大胆,自然会造成更多不寻常的经历。尽管忠告与预言,言犹在耳,我仍会招惹悲剧与灾祸;然而有苦恼也有甜,这是我不能否认的。几乎长达七十年之久,我拥有雏儿吸血鬼路易斯与克劳蒂亚,这两个在地球上行走,十分精彩的不死幽灵;他们的为伴,实令我不虚此生。
抵达新大陆不多久,我命定地爱上了路易斯,一个黑发年轻、小资产阶级的农场主人,语言高雅,仪容讲究,他的愤世嫉俗与自我毁灭的倾向简直就是尼古拉斯的孪生兄弟。
他有尼克顽强的激烈,尼克的反叛;也在信与不信间彷徨犹豫,终而渝入绝望不能自拔的相同性格。
然而,路易斯比之尼克,对我更具强烈吸引力。即使在他最冷酷的刹那,路易斯也每能勾起我内心温柔的一面;他以一种踌躇犹豫的依赖,以及对我任何言语举措的迷恋,使得我对他难以自己的受惑。
他的天真更总是征服了我,他具有奇特的小资产阶级忠诚信仰,相信上帝总是上帝,纵使他对我们不施援手,并不表示他不存在;相信毁灭与拯救,为小小无望的世界建立了分界线。
路易斯对凡人之爱恋,比我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一点已注定他要终身受苦。有时候,我不免纳闷,如果我未以路易斯,视作尼克不幸遭遇予我的惩罚;如果我未以路易斯,视作年复一年良知上的不安与忏悔,他的一生又将如何呢?
然而我确实爱他,这点绝不容质疑。之会在危疑不安的时刻中,保有他,与他守结伴,实在是绝望无助的情非得已。只不过,缔造路易斯,又因路易斯而缔造克劳蒂亚,这一个最最漂亮娃娃吸血鬼,确是我一生当中所犯最自私、最冲动的大错。此一谬误,终将使我的名誉大大受损。
缔造克劳蒂亚时,她年方六岁,倘若我不施术,她就已经死去(正如路易斯也是一样);无论如何,这是对诸神的一大挑战,对此,我与克劳蒂亚,无疑双双都要付出代价。
这段故事,在《夜访吸血鬼》中,路易斯已经叙述;不过,为了捕捉当时我们叁个在一起纠缠六十五年的时代气氛,叙述中诸多矛盾抵触,并有可怕的误会与谬失。
那段期间,在同类之中,我们乃无比拟的叁位一体,乃身穿丝绒的华丽致命猎人;在迅速扩展的纽?良城内,我们不但得以享受奢侈繁华,新鲜的猎物更不虑匮乏。这一切荣耀都归於幽冥玄秘。
在路易斯叙述他的年代纪时,他并不明白,这六十五年乃是吸血鬼史中,相当非凡的一段。
至於他的误会,乃至他说的谎,我是可以原谅的;毕竟他有过度的想象力,更有怨恨与虚荣;何况,虚荣成份并不多,一则我从未真正显示一半以上的法力;再则,他自己的罪恶感与自我嫌恶,也使得他畏缩於滥用法力。
即使他不寻常的俊美,与战无不克的魅力,对他自己也是一大玄秘。当读者读到我之会令他成为吸血鬼,乃因为贪求他农庄的记述,不免付诸一笑;老实说,随便素的写,也强过这种笨说词嘛!
他相信我出身农家,那倒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他生在有差别待遇与约束谨严的中产阶级,自以为殖民地的农场地主就是真正的贵族,虽然他从未遇见任何一位;相反的,我却来自世代传袭的爵侯氏族,而真正的贵族,不管多麽破落贫穷,格局架式与身段总要保存的。
他谴责我与天真无邪的陌生人胡乱勾搭,与他们为友之後再予以杀害;然而,他又如何能知道我的苦心?其实我几乎只选择赌徒、盗贼与杀手为猎捕对象,纵然我并未真正出言立誓只杀恶人,却诚心希望我能不滥杀无辜。(举例来说吧,那个年轻的法兰尼尔,那个农场地主,路易斯在记述中粉饰美化者,其实是一个冷面杀手,一个诈赌骗子,当我打倒他时,他正将签署出让他家农场以充赌债呢!至於那些娼妓,为了对他泄愤,有一次我曾在路易斯面前公然饮血作乐;这些婊子,不知多少次连下迷药,洗劫海员财物,可怜这些海员无一生还。)
不过,这些小事倒也微不足道,他说了,他也相信,如此而已。
其实,路易斯真是集缺点於一身,是一个我所知最会哄骗的人中之魔。这一点,甚至马瑞斯也难以想像。他即富同情心又好深思,永远绅士风范,闲来还教导小克劳蒂亚使用餐具的礼仪,对克劳蒂亚来说——祝福她的小小黑心,她根本不须碰刀用叉呢!这样的绅士,说他善哄会骗谁能相信?
他对别人的受苦与行为动机,完全视而不见;偏偏这与他柔软蓬乱的黑头发,神色永远惶惑不安的绿眼睛,全都是路易斯魅力中的一部份呀!
再说,我又何必浪费舌,强调很多时候,他曾焦虑而可怜兮兮地来找我,求我不要离开他;很多时候,我们边走边聊,一起表演莎士比亚以取悦克劳蒂亚;或者手牵手去探访河边小酒馆;一起参加庆祝黑白混血儿酒会,与黑肤美女一起跳华尔兹舞的欢乐?
且仔细读一读访谈中的字里行间!
当我缔造他时,对他其实即以构成背叛,对克劳蒂亚也是一样,这是真正重要的事;其馀的胡说八道,我哪里会放在心上?他所说我们叁个一起共度的时光,带给我奇特的满足则是事实;在十九世纪的数十年当中,一如孔雀尾巴灿烂辉煌的古老政权摧枯拉朽;莫扎特和海顿自然可爱的音乐,为夸大造作的贝多芬所取代;贝多芬的音乐在那个时期,也许太独特非凡,对我不无地狱钟声猛然敲响的震撼!在这种风云变色的大时代,我们叁位小小吸血鬼,有什麽权利自我满足呢?
我已经拥有我想要的,拥有长期以来我一心一意想要的,我拥有他们。因为他们,偶尔,我会忘记卡布瑞,忘记尼克;甚至忘记马瑞斯,还有阿可奇茫然呆瞪的脸,以及她手的似冰,血的似火。
然而,我似乎总是贪得无厌。是什麽原因,那段时间会有《夜访吸血鬼》所叙述的生活?而时间又为什麽维持那样久呢?
在十九世纪里,吸血鬼被许多欧洲的作家所发现,诸如鲁斯凡爵爷,波里多博士的塑造人;瓦尔尼爵士,他创造了高贵性感的康斯丁伯爵夫人;最後则是吸血鬼中的大人猿,多毛的德古拉伯爵,认为自己可化身蝙蝠,或凭意志可以非物质化;不过,为了好玩,他仍在自己古堡的墙上以蜥蜴的样子爬行。种种这些创作,填满了对哥德体怪诞故事永不满足的读者胃口。
我们则具备十九世纪概念下的本质;贵族的高不可攀,绝对的高贵典雅,一成不变的冷漠无情;在一片蓬勃发展的土地上,彼此互相依靠,全不在乎我们同类的干扰。
也许我们已在历史当中找到完美的一刻,在人类与妖怪之间找到完美的平衡。这个时期,吸血鬼罗曼史在人们想像中孕育;古代王朝的五光十色中,理应有飘垂的黑色披风,黑色帽子;小女孩闪亮的发卷,披散在紫罗兰蝴蝶结,披散在她透明丝纱衣裳的蓬松袖子,这样的王朝更能增加其伟大!
然而,我对克劳蒂亚做了什麽?何时我需要付出代价?对於她乃是紧紧联系路易斯与我在一起的玄秘,我们月光之下的小女神,我们唯一相互挚爱的小东西,她的心理满足又能维持多久呢?
既然不可能拥有成熟女性的身体,她的魔鬼父亲,偏偏谴责她徒具小瓷娃娃的躯壳,她岂能不心怀怨恨,终至非狠命打他不可?
我实在应该聆听马瑞斯的警告,当我站在狂妄陶醉的实验边缘,拟创造一个最最小的吸血鬼时,我实在应该深思熟虑,应该深深吸一口气再动手呀!
你知道吗?那正像是我为阿可奇拉小提琴一样,是我要拉琴的,我要看看什麽事会发生;我的意思是说,那麽样一个漂亮小女孩,为什麽不试一试让她永生下去?
哦!黎斯特,对所有发生的一切,你实在罪有应得,你最好不好死,你应该真正下地狱对。
然而为什麽仅仅为了自私的理由呢?为什麽我没听任何给我的劝告?为什麽我不跟卡布瑞、阿曼德、马瑞斯学习呢?不过,我向来就是冥顽不灵;真的,别人的忠告,对我总是耳边风。
即使到现在,我也不能说,为缔造克劳蒂亚一事感到遗憾;我不能说我希望从来没见到她,不想要抱住她,不想要跟她悄悄说秘密话;不能说从不想要听她清脆的笑声,在点着瓦斯灯的房间回响。在人口密集市镇的房屋里,我们有涂涂家具,有薰黑了的油画,有古铜花盆,就像凡人住的家庭;克劳蒂亚是我的幽冥女儿,我的唉,我邪恶中的邪恶。尽管克劳蒂亚的确伤了我的心。
在一八六一年,春天里一个温暖的夜晚,她起身来算总帐,报宿怨了,诱捕我;她将刀子一刺再刺,狠狠刺进我已下药中毒的身体,我身上每一滴吸血鬼的血,几乎都从伤口喷出来;幸亏有那麽珍贵的几秒锺,血终未喷光,我能逃过一劫。
我不怪她,这一类的事情,我自己也很可能说乾就乾的。
这些狂乱的时刻,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也永远不会藏在心里某个角落而不去探讨;是她的狡猾和她的意志力打垮了我;正如刀锋割破我的喉咙、切开我的心一样的致命。我将夜夜持续地咀嚼这些片刻,思索着我几乎陷入如凡人一样的死亡,跌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克劳蒂亚狠狠给了我一个大教训。
当血往外涌流,所有我能看能听能动的力量也跟着流失;杂乱的思潮纷至沓来,吸血鬼一家所住贴着壁纸、挂着蕾丝窗的乐园,一闪而过;我想到神话中昏暗的土地上,那个老的戴欧尼斯酒神,他感觉自己的肉一再被撕开,血一直往外喷的情境。
这些思绪纵无意义——却也别有巧合的意味,别有主旋律一再重复的韵致。
神死,神复苏,只是这一次却没有人获得救赎。
马瑞斯对我说;由於阿可奇的血,你已拥有更大的力量,纵然遇到大灾难,我们的同类都将沦亡,你也能九死一生。
孤伶伶被抛弃在恶臭阴暗的沼泽,我感到乾渴使我的身体囿限,乾渴却也在催我促我;我感到嘴在臭水里大张,獠牙到处搜寻有暖血的任何东西,让我有力气可以走路回去。
叁个晚上之後,我再次遭到打击,我的孩子远走高飞,把我丢在自家中如地狱的火海中,是这些长者梅格能、马瑞斯和阿可奇的血,给我力量,支持着我,终使我爬离烈焰猛火。
可是,如今已没有更多痊愈的血得以补充,没有新鲜的血得以注入,我只能等待时间的垂怜,好让伤口慢慢愈合。
路易斯在他的夜访记录中,未能叙述的是事过後发生的种种;有好几年,我是一个跛脚丑恶的怪物,只能在人群边缘猎杀,只能猎杀老幼残弱而仍危机重重;相反於从前浪漫多情的魔鬼,我带来惊骇而不是欢愉,我变得和圣婴公墓下肮脏破烂的弟兄一样卑微。
伤口之痛不单痛在肉体,同时也影响了精神和理性思考,每一次揽镜自照,我只看到心灵更深切的萎顿凋枯。
在所有这些苦难当中,我没有呼唤马瑞斯,也不试图与遥远的他接触,我不能再祈求他赐我痊愈的血,宁可受一整世纪的炼狱之苦,也不愿听马瑞斯的谴责;宁可承受最最孤寂、最最黯然之苦,也不愿他发现我诸种妄为蠢行,从此视我为陌路。
至於卡布瑞,她会原谅我的任何过错,她的血也够强而有力,至少能加速我的复原,可是我到哪里去找她呢?
当康复得能够长途跋涉时,我将希望寄托在唯一能寻求的弟兄:阿曼德。他仍然住在我给他的地方,那就是梅格能创建,我也住过的塔楼;阿曼德也仍然在管理吸血鬼剧场,剧场仍属於我的财产。因此,我不欠阿曼德任何解释,而他,不是该欠我一些恩情吗?
当他应声来开门时,看到他,颇令我吃了一惊。
他像是狄更斯小说中的人物,穿着素带有光泽的订制黑色礼服,文艺复兴时代的卷发剪掉了。他未染风霜的年轻脸容,标刻着大卫高柏菲尔的天真,史提沃夫的高傲,只是欠缺一份真正的自然和内在的精神而已。
看到我的一刹那,他的身上发着璀璨的光芒,然後他慢慢瞪视我脸上手上满满的疤痕,几乎同情而温柔的开了口:「请进,黎斯特。」
牵着我的手,我们一起走进他後来建造的房子,房子就在梅格能塔楼脚下,一幢黝暗阴沈的房子,完全是当代奇特的拜伦风格产物。
「你知道吗?诸传说你在埃及或远方的某处,已经寿终正寝。」他用日常法语,流畅地说着,脸上的灵活鲜明表情,过去我从未曾见过,看起来,他已经学会如何装得人模人样了。「你已经进入古世纪,我很久没听到你的消息了。」
「卡布瑞呢?」我立刻追问,奇怪自己在门口时竟然没有急着先打听。
「自从你们离开巴黎後,再没有谁听过她的消息。」他回答道。
再一次,他的视线在我身上四处爱抚着,他内心的兴奋有如蒙上薄纱,他传出的热正像火炉旁边的馀温。我知道他在试图测知我的思绪。
「发生什麽事了?」他问道。
我的疤痕让他大感困惑,这麽多而纠杂,造成这样多疤痕的攻击,应该即意味着死亡。我突然感到惊骇,唯恐在慌乱下,将每样事都告诉他,包括马瑞斯严禁我说的事。
不过,路易斯和克劳蒂亚的故事还是脱口而出,结结巴巴的说了一大半真情,只有一件事保持沈默,那就是克劳蒂亚只是……一个小小孩子!
我简要的叙说在纽?良那几年的事,他们最後如何反对我,正如他的预言;我谦逊而不耍花招的坦承了一切,并且说明,我现在急需他的血。话说完了,我感到他在衡量,感到自己得说,是的,不错,这不是全部的经过,不过最主要的,你是对的。这种感觉令我困窘苦恼。
我在他的脸上看到悲伤了吗?这总不该是他耀武扬威的时刻吧!谨慎而不着痕迹的,他注视我不自禁发抖的手;当我支吾着找不出正确的用词时,他耐心等待。
我吞吞吐吐地说,如果能获得他少许血的注入,我将能尽快复原,当能尽快恢复我的清晰明智,我的话低微不可辨;我提醒他是我给了他塔楼,给了他钱盖他住的房子,我仍拥有吸血鬼剧场;我嗫嗫嚅嚅表示现在他回报我这种小事,这种亲密举措,不该是苛求吧!讲这些话时,我尽量不故作高高在上状;然而这些话总是荒谬的天真,也许我太软弱太乾渴太害怕,以致昏庸糊涂吧。壁炉的火光使我忐忑不安,拥塞屋子里一大堆木头的纹路,在昏暗的光里,好像无数张的脸,倏而浮现倏而消失。
「我无意在巴黎逗留,我无意麻烦你或是剧场的集会。」我说:「我只是请求这件小事,我只是请求……」我勇气和话语似以消逝殆尽。
好像一段很长的时刻过去了。
「再告诉我一些这个路易斯的事。」他说道。
我的眼睛不争气的蒙上眼泪,我重复了些蠢话,有关路易斯不变的人性,他对事理的了解非一般吸血鬼做得到等等;我不小心的说漏了嘴,喃喃低语着,不是路易斯攻击我,是那个女的克劳蒂亚……
我看到他内心撼动了一下,他的双颊泛起一抹淡红。
「他们曾经来过巴黎——」他低低地说:「她不是什麽女生,这个怪物,她是个小娃娃吸血鬼。」
後来说了什麽我已记不得了,也许我试图解释自己的胡作瞎搞,也许我坦承自己的大错特错;也许我只再一次表明来访的目的,我的迫切所需;我唯一记得是彻底的颜面尽失。他带着我走出房子,走进等在外面的马车;他告诉我必须跟他一起去吸血鬼剧场。
「可是你不明了——」我说:「我不能去那里,我不能让他们看见我这副德性。你一定要叫马车停下来,你一定要按照我的话做。」
「不,你已经回来了。」他温柔地说着。我们已经走入巴黎的闹区,我看不见我熟悉的城市;这是一场恶梦,这个大都会呼噜呼噜的蒸气车,这条巨大的水泥大道;即使在工业革命时代,也看不到这麽可怕的肮脏和烟灰,而此刻,这个光辉之城市竟然是这副鬼样子!
我几乎不记得被他用力拖出马车,跌跌撞撞的在宽阔的人行道走着,他把我推向剧场的门。这是什麽地方?这个庞然大物?这是杜登波大道吗?我们走到下面的粗蠢地窖,里面挂满了哥耶、布鲁赫尔和波许最最血腥的复制画作。
最後,我饥渴的躺在砖造小屋的地板上,连大声咒骂都做不到。黑暗之中,来来往往的公共车辆和电车声在震动着,远处铁轮的轧轧声,一次又一次的穿透过来。
夜晚中不知什麽时候,我发现屋里有一具凡人体,死去的血,冷的血,令人作呕的血,最最不该吮吸的血;躺在冰而潮湿的体上,我仍然啜饮留下来的救命之泉。
而阿曼德就在那里,不声不响地站在阴影里,乾乾净净的穿着麻布白衬衫与黑色的羊毛长裤。他低低地说着路易斯与克劳蒂亚,表示将有一场批斗审判;他蹲下来坐在我旁边,一时忘记他的人模人样,忘记他是年轻小绅士,而坐在肮脏潮湿的地上。「你必须在大家面前,正式宣告,这件事是她做的。」这时,那些其馀同类,新的徒众,一个一个过来瞧我。
「找衣服给他——」阿曼德说,他的手放在我的肩上。「他必须看上去体体面面的,我们失落的爵爷——」他告诉他们:「他一向衣冠楚楚的。」
当我恳求与伊兰妮、菲力或劳伦特说话时,他们全都笑了,他们全不认识这些名字。提到卡布瑞,他们更闻所未闻。
马瑞斯此刻又在哪里?在我们之间,关山阻隔迢遥千里,纵使法力无边,他能听到看到这些吗?
在高高的上面,在剧场上,尚有凡人观众,如羊在畜栏里,在木头地板、木头楼梯踢拖作响。
我梦见自己逃离这里,逃回纽?良,让时间恢复一切;我梦见土地,开罗那几天,我在清凉的土地里寻求庇护;我梦见路易斯与克劳蒂亚,我们守一起;克劳蒂亚奇迹似的变成一个成熟美女,她开怀笑说:「你瞧,我到欧洲来就是来发现奇迹,找寻让我可以长大的秘方!」
我恐惧不安,唯恐再也不能离开这里,我会被幽闭,有如在圣婴公墓下饥渴的幽魂,我已经犯了致命大错。我浑身发抖,一边哭喊,一边试图和阿曼德讲理,那时我发觉阿曼德根本不在,如果他来过,他已很快又走了。我已陷入错觉与妄想之中。
那个受害者,那个缓和的受害躯体——「把它给我吧,求求你!」——而阿曼德说:「你必须按照我告诉你的开口说话。」
那是一群妖怪暴民的法庭,白森森的魔鬼大声谴责,路易斯绝望的哀哀讨饶,克劳蒂亚无言的瞪着我;我说着,是的,她是罪魁祸首,她犯了滔天恶行,是的;当阿曼德粗暴地推我到阴影下时,我诅咒他,他天真的脸容一如往常,光辉灿烂。
「你乾得不错,黎斯特,你乾得不错!」
我乾了什麽?作证反对他们?因为他们违背了古老法规?因为他们违背了集会的会长?但是他们了解什麽古老法规呢?我大叫路易斯的名字。然後我在黑暗中啜饮鲜血,另一个受害者活生生的血,不是我所期待痊愈的血,那只是一般的血。
我们又在马车里,车在奔驰着。我们驰过乡野,越走越高,经过老城堡来到屋顶上。克劳蒂亚的黄色血衫在我手里,我看见她在一个狭窄潮湿的地方;在那里,她被太阳烧化了。「把骨灰撒掉!」我说着,可是没有人去做。撕破的黄色血衣原来丢在地窖,如今我却抓在手里。「他们会撒掉骨灰的,对不对?」我说。
「难道你不要正义?」阿曼德问道。在风刮下,他把黑色毛披风裹紧了,他的脸因为刚的杀戮,充满权威力量。
这跟正义有什麽关系?为什麽我抓着这个东西,这小小的血衣?
我从梅格能的城垛望出去,我看到城市来捕捉我,伸出长臂来拥住塔楼,空气中充满工厂的刺鼻烟味。
阿曼德静静站在石头栏杆旁边注视我,他看起来突然一如克劳蒂亚的年轻。我想起马瑞斯的话:要确定,在缔造他们之前,他们应该已拥有相当一段人生;绝不容许缔造年轻一如阿曼德者。悔之晚矣!在死亡中,克劳蒂亚没有说话,她只是注视周遭的这些怪物,好像他们全以异类的舌头在吱吱喳喳。
阿曼德的双眼通红。
「路易斯,他在哪里?」我问道:「他们没有杀他,我看见他了,他跑进雨中。」
「他们已去追他了——」他答道:「他反正注定要杀戮的。」
撒谎的人,却有一张唱诗班男童纯真的脸。
「阻止他们,你一定要,只要还来得及……」
他摇了摇头。
「你为什麽不阻止他们?你为什麽这麽做?为什麽审判?他们对我做的乾你什麽事?」
「反正已经做了。」
在风声咆哮里,传来汽笛尖锐鸣声。我迷失在思潮起伏里,迷失在……我不想去回忆。路易斯,回来!
「你根本无意帮助我?是不是?」我痛心绝望。
他身子向前倾,脸上的表情瞬息转变,一如许许多多年以前,好像他的怒火在体内烧开了一样。
「你,是你毁了我们全体。你,是你得到一切。你怎麽会认为我会帮你?」他靠近,脸容委顿狰狞。「你把我们变成杜登波大道上作呕的招牌,你把我们变成廉价故事的题材,客厅的笑谈。」
「我没有呀!你知道我……我发誓……这不是我做的。」
「你让我们的秘密引起瞩目,那个时髦的家夥,梅格能戴着白手套,魔鬼穿着天鹅绒披风!」
「把这些都怪我太疯狂了吧!你没有权利这样!」我驳斥着,可是我的声音结结巴巴得这麽厉害,自己也听不懂在说什麽。
他的声音大吼大叫,有如蛇的毒液往外猛吐。
「我们原有自己的伊甸园在古代公墓之下——」他毒信嘶嘶地说:「我们原有自己的忠诚与目标,是你用火焰狂舞的刀剑,把我们驱赶得一无所有。我们现在还有什麽?回答我。我们什麽也没有,只能彼此相爱;而对怪物如我们,相爱有什麽意义?」
「不,这不是真的,这些早已发生,你什麽也不了解,你从来没了解过。」
他根本没听我的话,再说,他听不听也无关紧要;他靠得更近,只见一阵黑色闪光,他的手已伸出,我的头猛退後;我看见天空和整个巴黎城市翻转过来。
我从塔楼顶直摔了下去。
身躯越过塔楼的窗户,继续往下摔落,终於跌在石头走道上。我的每块骨头与超自然肌肤,全摔成小小碎片。
吸血鬼黎斯特
後记:夜访吸血鬼2
足足过了两年,我勉强可以坐船到纽奥去。我仍然跛脚,仍然一身是疤;然而我不得不离开欧洲。在欧洲,我听不到有关卡布瑞的任何讯息;也听不到伟大有力的马瑞斯只字片语;无疑的,他已经对我作出判决。
我必须回家,而家是在纽奥良。那儿四季如春,那儿花开不谢;在那儿,透过从未中断王国之富的提供,我仍拥有上打的古老大楼;大楼里有腐朽的白色大圆柱,有倾圮的大走廊,足以令我漫步徘徊。
在十九世纪的最後年头,在拉发叶特公墓附近的老花园区,我住在自己所拥有的最好一幢大楼里,高大老橡树下,是我歇息安睡的好地方。
我点着蜡烛或油灯,阅读任何可以寻得的书籍。就像卡布瑞当年被陷在古堡的卧室,无处遁逃一般;只不过,这里没有家具,当看完的书从地上堆满到天花板後,我就换一个房间,如此房间一个换一个。偶尔,我鼓起馀力,找到图书馆或一家古老书店,去寻探新的出版品;但是,我出门的时间越来越少,放弃了许多定期刊物,却储存了蜡烛,瓶瓶罐罐,还有煤油锡罐。
我不知道什麽时候变成二十世纪,只觉得每样东西都越来越丑陋越黑暗,我所熟知十八世纪的古老美好,似乎只不过是某种空幻的概念而已;中产阶级以沈闷乏味的理念,在经管着世界,对古老统治下偏爱的声色之娱与奢靡之乐,全嗤之以鼻。
我的视野乃至我的思潮,渐趋模糊阴沈,我不再猎杀人类,而一个吸血鬼没有人类的血,没有人类的死亡,是不可能繁茂茁壮的。我仅靠邻近出没的花园动物为生,肥胖的猫猫狗狗乃我的粮食;当猫狗也不易取得时,哎,总还有害虫害鸟可以呼唤引来,正像童话中的吹笛人,可以吹出肥大灰老鼠跟在身後!
有一个晚上,我强迫自己走比较长的路,穿过安静小街,来到滨水贫民区附近的一家剧场;剧场小又破烂,名叫快乐时光,我想去看看新问世的默片。我以大外套裹住自己。以长围巾把憔悴的脸遮住,又戴着手套,把骷髅似的手也藏起来。即使在尚未完美的影片里,看见白天的天空在银幕显现,仍然使我大惊失色;不过,银幕上那种黑色的阴沈调子,倒对暗淡无色年华的我,挺合适的。
我没去想其他的不死幽灵,不过偶尔有吸血鬼会出现,一些小孤魂野鬼,在我巢穴附近蹒跚而行;或者有流浪汉来寻找传奇英雄黎斯特,恳求传授秘法及法力。这些闯入者可憎极了。
某些超自然声音的音色,也会令我心惊胆跳,把我赶到角落躲起来。但是,不管多麽痛苦,我仍扫瞄每一位新闯入者的心灵,渴望寻获卡布瑞的任何消息,可是总一无所获。
这些困扰很快就过去,害怕,抱怨,大声咒骂过後,闯入者逃之夭夭,我又恢复宁谧了。从此,我更与世隔绝,只是静静躺在黑暗中。
书我也少看了,偶尔翻一翻,选读的大多是《黑面具》杂志,读那些二十世纪虚无主义丑恶之徒的故事,灰衣骗徒啦,银行抢匪啦,还有侦探啦等等的故事。我试着记住这些内容,但是我太衰弱又太疲倦,总是随读随忘。
有一个傍晚,阿曼德来了。
一开始我以为只是恍惚间的妄想,他静静站在倾圮的客厅,剪成二十世纪的短头发,穿着贴身的黑色西装,看起来更加年轻。
这一定只是我的幻觉。我躺在破损的法国式大窗边的地板,藉着月光正在看孙贝特侦探的故事;这个身影走进客厅,静静俯视着我。这不是幻影是什麽?只不过,我再怎麽念咒施魔法招来想像访客,我也绝不会找阿曼德来对。
我瞄了他一眼,颇觉自惭行秽,我这麽丑,只不过一具骷髅,拥有一双凸起的眼睛罢了;於是,我仍回到书上,眼睛看着孙贝特的对话,嘴也跟着轻动轻念。
当我再抬头时,阿曼德仍然还在,可能是同一晚,也可能是第二晚吧,我弄不清楚了。
他在谈着关於路易斯的事,他好像已谈了有一段时间。
我这察觉在巴黎时,他说路易斯已毁了是瞒天大谎。这些年来,路易斯一直跟阿曼德在一起,路易斯曾经来找我,路易斯曾来到我们住了很久的老房子找我;後来,还来到我现在住的地方,从窗子外面注视我。
我试着想像这一切。路易斯活着,路易斯在这里;这麽贴近,我竟然一无所知一无所感。
我猜自己笑了一下,我的心智似仍不澄明,记不起路易斯并未被烧死的事。不过,路易斯还活得好好的,实在太棒了,他帅气的脸容,强烈辛辣的言词,温柔和轻微恳求的语调,都还好好在世,实在太棒了。我俊美的路易斯竟然逃过劫难,他不像尼克和克劳蒂亚已撒手人寰,这实在太棒了。
然而他也可能已经魂归离恨天。为什麽我要相信阿曼德呢?我依然回到月光照耀下的书,希望外面的花园,不是这麽慌草没胫。我好像告诉阿曼德,他最好出去外头,他反正那麽强壮有力,何不去拔除纠缠的藤蔓?牵牛花和紫藤花的茎蔓纠缠杂生,从楼上的阳台蔓延下来,把月光全挡住了;再说那里还有比屋龄更老,与沼泽同时存在的许多老橡树,也是遮光的祸首呀!
我大概不至於真正建议阿曼德这麽做吧!
我只模糊记得阿曼德让我知道,路易斯已离他而去,他已不想再苟延残喘。阿曼德话听来空洞而乾涩;然而,站在那里,月光照在他身上,他的语调仍一如往昔,一种苍凉悲痛之感如馀音绕梁,回旋不去。
可怜的阿曼德,而你竟告诉我路易斯已经逝去。去吧,去一街之遥的拉法叶特公墓,自掘一掊黄土吧!
没有话语出之於口,没有笑声形之於口,我只是默默的暗自好笑。我清楚记得他站在肮脏的空房子里,望着四周墙上的书籍;雨从屋顶的裂缝漏下来,把书籍早淋透得变成混凝纸的砖块。当我看到他站在那里留心注视时,我这注意到满墙的书都已是混凝砖头,我也知道所有屋内房间的书都是一个样子。哎!我待在这样的房间有多少年头了。
後来,好像阿曼德又来过几次。
我没有真正看到他,却可以听到他在花园外面徘徊,用他的心意,像探照光似的搜探我。
路易斯已经到西部去了。
有一回,我躺在屋基底下的砥石,阿曼德来到栏杆外,向屋里的我凝视着。我看到他了,他毒信嘶嘶地叫我是抓鼠之辈。
你已疯了,你,你无所不知,你嘲弄我们!你疯了,你以鼠为生。你知道的,在往昔的法国,他们称呼你们这些乡巴佬是什麽?他们叫你们是抓兔之辈呐!因为你们只猎杀野兔为生。如今你呢?你是一个褴褛的鬼魂,一个抓鼠之辈,你就像那些家夥一般,全成了老疯癫,满嘴胡说八道,对着风呢呢喃喃。你猎杀老鼠就好像天生注定!
我笑了又笑,笑个不止。回想起当年的屠狼,我更是捧腹不已。
「你总是让我失笑——」我告诉他:「在巴黎的公墓下,我已经几乎对你忍俊不住,只不过那显得太失礼,我只好忍住;即使你咒骂我,责怪我的一切,你也好笑极了,如果你不是把我扔下塔楼,我一定早已当面狂笑啦!你——小里小气却要装得大模大样,鬼头鬼脑却要装成道貌岸然,实在太好笑了!」
我们之间的旧恨新仇,太香浓可口了,此刻他还能让我当面表示轻蔑嘲弄,更让我过瘾之至!
猛然间,周围的景象开始转变了。
我不是躺在砥石上,而是在房间内穿行着,身上穿着不再是多年来覆掩的赃破布,而是一件精工订制的缎里黑披风;房子,哇!房子美轮美奂!所有的书籍整齐的摆在书架上,拼花地板在烛光下闪闪发光;音乐从四面八方穿过来,是维也纳华尔兹舞曲,小提琴美妙的协奏着。我走的每一个脚步,都是即有力又轻盈,我可以轻松两步作一步奔上楼梯,可以在黑暗中飞过来飞过去,披风恍如一对黑色的翅膀。
然後我在黑暗中滑行,阿曼德与我一起站在高高的屋顶上,他穿着老式的晚宴装,容光焕发。我们在眺望远处银色的河面,河边茂密丛林的树梢在风里簌簌作响;我们在眺望低垂的天空,天边星星穿越珍珠灰云层,闪烁发光。
看到这样的景象,感到微温的风在脸上轻拂,令我不禁喜极而泣。阿曼德站在我身边,手揽住我,他在谈宽恕、悲伤与智慧,还有经由痛苦中所学到的东西。「我爱你!我的幽冥弟兄。」他轻语着。
这样的话语穿透我的内心,正如血在内心奔流一样。
「并不是我真的想报仇——」他仍然轻语,一脸沮丧,心已破碎的说:「你来找我只为了复原,而不是为了需要我;我等待了整整一个世纪,而你竟仍然不需要我。」
我终於知道,我依然故我,我的恢复只是幻象,我还是破布堆里的一具骷髅;当然,房子也仍是倾倒如昔;只不过在超自然的情况下,抓住我的手传来力量,让我看到天空,听到风声。
「只要你爱我,血就是你的。」他说:「这个血我从来没给过任何一位。」我感到他的在我脸边轻拂。
「我不能欺骗你。」我答道:「我不可能爱你。你对我有什麽意义我非爱你不可?对我,你只是一具体,热中於享有权利和别人的热情,你只是饥渴的具体化身罢了。」
在那瞬间发生了无可估计的威力,是我打倒了他,把他踢到屋顶下面去。他完全失去了重量,他的身影融入灰暗的夜晚里。
然而究竟是谁打败了?是谁掉落穿过柔软的树枝,再掉落在他归属的土地上?回到肮脏褴褛,回到古老破屋,是谁最终仍躺在砥石上,手和脸靠在凉凉的土壤?
记忆在骗人吧,也许我只是想像罢了;他最後的邀请,他的苦恼,还有啜泣等等不过是我的想当然耳。我只知道经过好几个月,他仍然在附近,我常常听到他在老花园区的街上走路;我很想叫他,告诉他我对他说的话是谎言,其实我是爱他的,真的。
然而,是到了我安祥宁谧的时刻了,是到了我忍饥耐渴,回到地里蛰伏安息的时刻里。或许我终於会梦见上帝,只是,我如何告诉阿曼德,我梦见上帝的事?
蜡烛没有了,点灯的油已烧尽。在某处有一个结实的箱子,放满钱、珠宝和给律师与银行的信件;律师和银行,将为我处理我永远拥有的产业,当然我事先要留一大笔钱给他们。
既然如此,我还留恋什麽?明知留在世间的种种,不会受到任何干扰;毕竟这个老城市好几世纪以来,连崩塌的仿建仿造物都还保留;当然所有的一切,都会原封不动保存下去呀!
藉着天空的亮光,我阅读更多侦探与抢匪的故事,我看了一眼杂志上的日期,我知道那年是一九二九。我想,那并非不可能呀,不是嘛?我已啜饮够老鼠的血,我已有力量深深挖土,为自己挖出一掊黄土!
土地拥抱着我,小小动物在厚实而潮湿的土里,滑行穿越,偶尔碰到我枯乾的肌肤。我思潮汹涌,如果我再次出土,再次看见即使只是一小角天空,看到天空上星星密布;我发誓,将绝不再犯可怕的错误,将不伤害无辜;即使不得已猎杀弱者,也会尽量选无望将死的人;我发誓,绝对绝对不再施用幽冥法术。我将……你知道的,要时时保持警惕,没有目的,没有任何目的,要时时警惕。
乾渴,痛苦,有如光那麽清晰可见。
我看见马瑞斯。他是这麽历历如绘,以至於我想这绝非是梦吧!我的心痛苦的膨胀着。马瑞斯看起来容光焕发!他穿着保守简单的贴身西装,然而是用天鹅绒裁制的,他的白发剪短,全整齐梳往後头;这个现代的马瑞斯,身上别具魅力,他从前那种一贯的愉悦态度,却好像隐匿了。
他正在做一件最奇异的事。在他前面,有一架照相机,相机下是似蜘蛛腿的叁角架,他在一间灯光辉煌明亮的工作室,右手转动曲柄,正在替凡人拍摄活动写真。看到这种景象,我的心多麽鼓胀兴奋!他在跟凡人说话,告诉他们要手拉手,跳舞、走动,风景图画在他们後面充当背景。是的,在他的工作室窗外,就是高耸的砖头建物,下面的街道,传来汽车的喧闹声。
不,这不是做梦,我自言自语,这是事实的发生,他的确在那里。只是我努力再试,就可以看到窗下的城市,可以知道他是在那里,只要我努力再试,就可以听到他用什麽语言在跟年轻演员说话。「马瑞斯!」我说,但是围住我身边的泥土,把声音吞噬了。
景象又再次改变。
马瑞斯搭乘如笼子的电梯,往下抵达地窖,金属的门吱嘎的响。进入巨大的圣殿,那里就是那些需要照顾者的住所。殿内的一切是何等不同呀,不再是埃及图画,不再有花香,不再有黄金闪耀。
高的墙壁上,涂的是印象主义光彩交错的颜色,是充满活力、五光十色的二十世纪世界;飞机飞过太阳闪耀的城市,高楼耸竖,钢铁大桥拱立,铁造的船在银色海洋上穿梭。这一个具体而微的宇宙,重叠溶隐在墙壁的画上,环绕着阿可奇和恩基尔一动也不变的身子。
马瑞斯走过小礼拜堂,走过阴暗混杂的雕像,走过放电话与打字机的木头桌子;他在这些必须照顾者面前,安置了一座大型气派的留声机,十分信心轻巧的,他将小小唱针放在旋转的唱片上;微弱刺耳的维也纳华尔兹舞曲,从金属的喇叭中传出来。
我一边看一边忍俊不住。这麽甜蜜可爱的发明,放置在阿可奇他们面前,正像摆上供品一样。华尔兹乐曲也会在屋内香烟袅袅嘛?
然而马瑞斯还没忙完呢!他在墙上卷放一张白色银幕,在男女神座位後面,有一个高的平台;他在那里将凡人的活动影片,投射到白色银幕上,这些必须照顾者,无言地瞪着闪烁的影像;电灯照在白皙的肌肤上,使他们看起来有如博物院内的雕像。
随之而来,最最奇妙的事发生了;在活动影片中神经兮兮的小小身影,开始说话了;在超越留声机旋转的华尔兹声音外,他们真的在谈话。
我注视着,兴奋得发呆;然而一阵突如其来的伤感,随即笼罩下来;我赫然惊醒,这只是一场梦罢了;事实上,活动影片中的身影,是不可能说话的呀!
房间及其所有的小小神妙,失去了真实性,终於模糊而消失。
哎,多麽可怕的缺失!多麽可怕的马脚尽露!我捏构了一切,以真做假,似真却假;无声电影是在快乐时光小剧场看来的,留声机是从黑暗中一大堆房子听来的。
维也纳华尔兹舞曲呢?乃是阿曼德施法加诸我感觉的音乐;想到此,我心已碎。
既然要愚弄自己,为什麽不多用点脑筋呢?只要影片保持无声,纵然是镜花水月,我也会以假当真呀!
这个大胆而自我解嘲的幻想,尚有一个致命的败笔;阿可奇,我的爱,竟对我说话,更证明一切纯属虚构!
阿可奇站在房间门口,瞪着地下通往电梯的长廊;马瑞斯正是经由这里,回到上面的世界。她乌黑而浓密的头发,垂在白皙的肩上,她伸出冷而白皙的手在跟我招呼,她的艳红。
「黎斯特!」他轻语着:「来呀!」
她的思绪无声的传送,她说的话却是好多好多年前,圣婴公墓下的吸血鬼皇后对我说的话:躺在石枕上,我对上面的繁华世界魂牵梦萦!我在坟茔里听到声音,新的音乐如催眠曲对我催眠;我想像着上头的奇妙发明,知道他们的无比勇气。尽管他们目眩耳迷的模样,使我自惭形秽;我多麽渴望有勇者,能无畏无惧在上头遨游,能穿越繁华世界的中心,飞驰在魔鬼之路上!
「黎斯特!」阿可奇又轻语着,她大理石似的脸,鲜明生动令我黯然神伤。「来我这里!」
「哦,亲爱的——」我说道,张开嘴,尝到只是苦涩的泥土滋味。「我多麽希望能去呀!」
黎斯特於他复苏之年时一九八四年
吸血鬼黎斯特
吸血鬼黎斯特:戴欧尼斯在旧金山,一九八五年1
我们的唱片上市一周前,他们首度以电话对我施以恐吓。
吸血鬼黎斯特摇滚乐队的作业,全在秘密中进行,代价虽昂贵,但几乎十分顺利;即使出版自传的出版社,也充分合作。在灌录唱片和拍摄影片的几个月中,在纽?良,我未见过他们中的任何一位,也没听到他们漫游的任何消息。
然而,他们竟然查出我没登录的电话号码,在答录机上,留下警告与侮辱性的话。
「被驱逐的无赖,我们清楚你在做神庙,我们勒令你停止!」「出来让我们看看你,你敢大胆出来吗?」
我将乐队安置在纽奥良北边,一个古老可爱的大农场。当他们抽着印度大麻雪茄时,我替他们倒酒喝。我们都热烈期待在旧金山的首演,期待品尝首次的成功滋味,全力准备与求好心切,使我们全都疲累不堪。
不料,克丽丝丁律师送来电话的留言,答录机竟能捕捉非人间的音色,实在太不可思议了。於是就在当天半夜,我开车送我的乐手一起去机场,我们往西部直飞而去。
从那时起,甚至克丽丝丁也不确知我们藏身何处,就连乐手本身也不太确定。在卡梅尔山谷,一幢豪华牧场房屋,我们第一次从收音机里听到我们的演奏广播;紧接着,我们的录影带也出现在全国性的有线电视台;看到节目,我们兴奋得狂舞起来。
每天晚上,我单独出门,到近海的蒙特利城,去拿克丽丝丁传来的音讯,之後我就北上猎食而去。
我驶着马力强大的漂亮黑色保时捷跑车,一路直驶旧金山。在崎岖九弯十八拐的滨海公路,我以令人陶醉的高速急驰着。抵达洁净幽暗的大城市後,找到酗酒贫穷脏乱之区;在那里,我潜近选妥的杀手,杀戮动作比往常要缓慢而残酷了些。
紧张之弦越绷越紧,越来越难以忍受。
但是我仍未见到任何妖怪,也没有听到他们的声息。我只收到电话留言,是从那些不死幽灵传来的?我丝毫不知。
「我们警告你,停止这样的疯狂举措,你在玩的游戏,比你知道的危险性大多了。」然後是极低微的叱骂声,一般凡人耳朵根本听不到:「叛逆者!」「被驱逐的无赖!」「有种亮相呀,黎斯特!」
如果他们已跟踪到旧金山,我并没有看见;不过旧金山是人烟稠密拥挤的城市,何况我的行踪又一向保持隐秘闪躲和安静。
各方贺电终於大批涌入蒙特利的邮政信箱,我们成功了。唱片销售数量在美欧两地双破记录;旧金山之後,我们可以选择在任何一个想去的城市公演;我的自传,从东岸卖到西岸书店,《吸血鬼黎斯特》一书,乃排行榜的榜首。
在旧金山的夜晚猎杀过後,我的驾驶行程延长至迪维萨街,我让保时捷爬过倾圮的维多利亚式房屋区,不知道在其中哪一间,曾住着接受凡人男孩访问的路易斯。我不断想着路易斯和卡布瑞,想到阿曼德,想到马瑞斯。我叙述了全部故事,对马瑞斯而言,实在是大逆不道呢!
吸血鬼黎斯特延伸的电子触须,远到足够接触他们吗?他们看到录影带了吗?梅格能传奇,幽冥子孙,那些必须照顾者?我还想到其他古代大老,他们的名字我曾揭露过的,诸如马瑞斯,潘多娜,伦西斯和戴蒙德等等。
事实上,不管我多麽小心谨慎或保持秘密,马瑞斯想找我根本轻而易举;他的法力足以令他穿越天罗地网,横跨全美国,只要他想找,只要他在听……
旧梦在我的脑海再次浮现,马瑞斯在转动活动写真摄影机;在那些必须照顾者的圣所,墙上放映的影像闪烁着;即使只是回忆,梦仍不可思议的历历如绘,使得我的心不自禁轻快的跳起来。
逐渐的,我察觉自己为一种新的孤独念头所缠附,我总默默在衡量着天涯海角之间的遥远距离;好在有这些恐吓的超自然留言声音,而留言里的恶毒敌意又日益增加,多少打断了我魂牵梦萦之苦!
「量你也不敢大胆公开出现旧金山舞台,我们警告你,你的挑战太下流,太污了,我们将不计一切惩罚你,纵使暴出丑闻也在所不惜。」
古体语言与标准的美国腔,形成了不协调的组合,使得我大笑不已。这些现代的吸血鬼,他们像什麽样子?一旦他们跟老不死的族类经常在一起,是不是出身和教育也会受到影响呢?他们是不是也采取确定的风格?他们是不是也组成集会?是不是也像我一样开着黑色大摩托车,风驰电掣呢?
我内心的兴奋激动已几近无法控制,独自在夜晚开车,收音机传来我们喧闹的音乐,我感觉一种纯粹凡人的狂热,油然而生。
我想要表演的方式,和小硬饼乾、艾力士和拉瑞想的一模一样;经过录音与拍片工作的劳累後,我希望我们一起在尖叫的观众前引吭高歌。在许多古怪的瞬间,我记起好久以前,瑞诺小剧场的情况;记忆是那麽鲜明,所有的细节一一展现;连那时脸上匀匀涂上白油彩的感觉,轻轻抹粉的感觉;以及走上舞台灯前刹那的紧张与狂喜,想起来都令我浑身战栗,情难自己。
是的,所有的酸甜苦涩纷至沓来。此际假使马瑞斯的愤怒也随之而来,哎,我也会甘之如饴,不是吗?
旧金山令我兴奋着迷,有时也令我压抑沈稳。这个地方之会吸引我的路易斯,实在不难想像。它看起来挺像威尼斯,狭窄的街道上颜色混杂阴暗的大楼於住家;山顶和山谷灯光闪烁,发出不可抗拒的魅力;闹区的摩天大楼,即灿烂又杂乱;有如童话故事中,雾蒙蒙的海洋上,森林猛然间拔天而立。
每晚回卡梅尔山谷之前,我总先去取成捆的歌迷来信,这些信都由纽?良转来蒙特利;我先浏览一遍,想看看其中有没有吸血鬼的笔迹;吸血鬼的书写常比较用力,比较老式,甚至因为超自然能力的过份显现,手写的字会一如印刷的哥德体。不过,来信除了凡人的热情洋溢外,别无其他。且随便看一封吧:「亲爱的黎斯特;我的朋友席瑞和我都极爱你,我们虽然排队六个钟头,但是仍买不到旧金山演唱会的票。请你寄两张票给我们,我们愿做你的礼物,任你啜饮我们的鲜血。」
旧金山演唱会头一天的凌晨叁点钟。
卡梅尔山谷清凉碧绿的人间天堂业已沈睡。我在面对小山丘隐蔽又轩亮的大书房,靠着大玻璃墙旁打盹着;我梦见马瑞斯,马瑞斯在梦里说:「你为什麽甘冒我报复之险呢?」
我说:「因为你不理我嘛!」
「这不是理由——」他说:「你冲动又贸然行事,你想要毁掉一切。」
「我想产生影响,想发生巨变!」我说道。在梦里我是大叫的,骤然间,卡梅尔山谷和房子却在眼前。这只是一个梦,一个似凡人薄弱的梦境而已。
然而,某些感觉,某些……突来的传达感应,好像一种游移飘浮的无线电电波,遭到错误频率的干扰;有一个声音在说:危险,不单危及你也危及大家!
那瞬间,我看到冰雪齐飞,大风呼号。什麽东西在石头地板上打破,是玻璃碎了。黎斯特!危险!
我清醒过来。
我不再躺在沙发上了,面对玻璃门站着四处张望。我听不到声息,除了模糊的丘陵轮廓外,除了直升机停在水泥机坪像只大苍蝇外,我看不到其他东西。
我以心灵全神贯注在聆听,我聆听得这麽用心用力,以致於全身冒汗;然而不再有传达感应,也没有任何影响。
倏然之间,我感到黑暗的外面,有怪物存在,我听到细微的声息。
不知道何方神圣正静静走在外面,没有人的气味。
他们当中之一员在外面,他们当中之一穿透了我的防范秘密,离直升机极远处,经过草长得很高的旷野而来。
我依然细细聆听。不,没有危险讯息增强的闪光。事实上,那个家夥把思维之网锁住,使我不能渗透,我只感觉到怪物无法掩饰的信号,从大气中传送而来。
散漫无序的低屋顶房子,正在安静沈睡,白色无味的墙壁,电视默默发着蓝色的闪光,在在使我觉得房屋像是一个巨大的水族馆。小硬饼乾和艾力士在没升火的壁炉前小地毯上,相拥而眠;拉瑞跟着名叫莎曼达的女歌迷——这个在纽?良就紧盯不舍,一路跟来西边的肉感小女生,一起睡在小蜂窝似的卧室;保镖们有的睡在现代化房间;有的睡在蚌壳状游泳池另一头的工寮里。
此刻,外面明朗的黑色天空下,这个怪物来了,他从高速公路步行向我们走来。我感觉到这个家夥乃只影单身,他超自然的心在黑暗中跳动着;不错,我听得一清二楚。小山丛在远处一如鬼魂魅影,刺槐的黄花,在星空之下,闪烁着白色光芒。
他好像一无可惧,施施然而来,他的思维我完全刺穿不透。那表示他可能是古代大老之一,是法力高强的;只不过真正厉害的,走路时绝不会压扁脚底下的草;这个家夥行动一如凡人。这个吸血鬼是我所缔造的。
我的心在飞跃。瞄了一眼亮着微光的警报器,警报器乃半藏在窗角落後,不管任何东西,凡人或不是凡人想穿过房子,它都会呜呜大叫示警。
在白水泥地的边缘,他出现了,高而瘦长,一头短短的黑发。然後他脚步停顿了一下,好像他能在玻璃帷幕的蓝色雾光里,看见我一般。
不错,他看到我了,他走向我而来;他迎着灯而来。
步履轻快的,那种轻盈的走路方式,就不太像凡人了。黑发、绿眼,双手飘逸的垂在很轻便的衣服边,一件磨损的毛衣,松松垮垮的垂在肩上,腿像是黑而长的棍子。
我觉得喉咙梗塞,全身抖索;我试图在此激动的一刻,想起什麽事乃当务之急;我必须为其馀夥伴严密防范,必须小心谨慎。危险!但是我知道,这些都无关紧要了。我闭了一下眼睛,唉!无济於事,解决不了问题嘛!
关上警报器,打开大房玻璃门,寒冷清新的空气,穿过我吹进了房里。
他经过直升机,转身走开,像是一个舞者看了一眼又滑舞过去;他的头微微後倾,拇指弯曲,小心的放在黑长裤口袋里。当他再次凝望我时,我清楚的看到他的脸,他微笑了。
纵使记忆也会有错失的时候,他就是证明。像细致而令人盲目的雷射光,他越走越近,所有老的影像,像灰沙一样,全吹走了。
我再次打开警报器,为我的凡人关紧了门,又用钥匙把门锁好。刹那间,我想我再也支持不下去了,而这是开端呢!假使他在这里,只离我数步之远;那麽无疑的,别的小鬼也会来,他们将会倾巢而出。
我转身迎向他。在静默的那一刻,我在玻璃透过来的蓝光下,细细打量他。当我开口说话时,声音情不自禁绷紧了。
「那些黑披风,精工订制的黑外套,丝领带跟其他蠢玩意儿,都到哪里去了?」我问道。
我们痴痴凝视对望。
他终於打破寂静,无声的大笑起来。他持续端详着我,脸上带着神魂颠倒的表情,使我情不自禁暗暗高兴。以一种孩子气的鲁莽,他伸出手,手指在我灰天鹅绒外套的翻领,轻抚下去。
「不可能总是一位传奇英雄呀!」他说着,声音呢喃而不似呢喃,我可以清晰地听到他的法国腔,虽然我对自己的腔调毫无感觉。
我几乎无法忍受那种音节语调,那种完全熟悉的韵致。
我忘记想说的所有严厉话语,只是伸开手,把他拥入怀里。
我们拥抱的方式与往昔截然不同,我们的拥抱倒像是卡布瑞与我的亲密无间。我伸手抚摸他的头发於脸庞,让我真正感觉到他的存在,好像他属於我一样,他对我的动作也差相仿佛。我们似交谈又未交谈,不必藉由语言而作了真正的心电交流,偶尔默契的双双点头。我可以感到他的深情款款与心满意足,正如同我对他一样的强烈。
但是他骤然安静下来,眉宇微微蹙。
「你知道,我以为你已经撒手人寰了。」他轻轻说着,语音低微几不可闻。
「你怎麽知道得到我在这里?」我问道。
「你要我来嘛!」他回答说。脸上呈现天真的迷惘表情,慢慢的耸耸肩。
他的每一个动作,如磁铁般吸引着我,纵然时光飞越一个世纪,也依然毫无改变。他的手这麽强壮有力,手指头又这麽纤长细致。
「你让我看见你,让我跟随着你——」他说:「你开车一路沿着迪维萨街来找我。」
「你仍然住在那里?」
「这是世界上对我最安全的地方呀!」他说:「我从没离开过。他们来找过我,没找到後就离开了。现在我只要愿意,仍常在他们中间走动,他们根本认不出我,真的,他们根本不知道我长得什麽个样子。」
「他们一旦知道,将会设法毁灭你。」我说。
「是的——」他回答道:「自从吸血鬼剧场以及事发过後,他们就已经试过;当然《夜访吸血鬼》又给他们增加了新理由。他们也确实需要找些藉口来玩玩小游戏,他们需要刺激,需要兴奋的动力,他们需要这些正如他们需要吸血一样。」他的声音似乎有一点费力。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好像一口气谈完这些话挺不容易。我很想伸出手揽住他,但是仍然放弃了。
「此刻,我猜他们最想毁的是你——」他说:「而去他们知道你长成什麽模样。」他淡淡一笑。「现在谁都知道你的长相了,黎斯特摇滚巨星先生。」
他的笑容变深,但是声音则低沈有礼一如往昔;脸容更是充满表情於感觉,这一点丝毫未变,大概永远也不会改变吧!
我伸手搭在他的肩膀上,我们走离屋里的灯光,走过巨大灰色的直升机,穿越太阳长晒十分乾燥的野地,往小山丘的方向漫步走去。
我感到太高兴而喜极欲泣,感到太满足而全身发热。
「你已决定参加明天晚上的演唱会吗?」他问道。
危及大家!那是一个警告,还是一个恐吓?
「当然啦!」我说:「现在还有该死的什麽可以阻止我呢?」
「我很想要阻止你——」他回答:「假若能够,我一定会早些来找你的;一星期前,我曾经认出你过,但是你一下子就不见啦。」
「你为什麽想阻止我呢?」
「你知道原因的——」他说:「我想好好跟你聊一聊。」这麽简单,然而意义似不大寻常。
「以後多的是时间——」我答道:「明天,明天过了还有明天。没有事情会发生,你看了就知道。」我的视线不断瞥向他又很快转开,好像他绿色眼眸会灼伤我似的。用现代语言说,他就像雷射光,即精细又危险;他的受害者总是情不自禁地爱上他。
我也一直是爱他的,不是吗?不管我们之间发生什麽。如果你永远缌维护滋养,情爱之苗会成长茁壮到什麽程度呢?而在这短暂的时刻里,往昔的爱苗又能恢复多少动力与热量呢?
「你怎麽能如此信心满满?黎斯特。」他问道。他亲昵地称呼我的名字,而我却还没能喊出路易斯叁个字,一如他那麽自然呀!
我们走得很慢,也不在意方向是哪里。正如我揽住他一样,他的手臂也轻轻拥着我。
「有一大队的凡人在保护我们。」我说:「在直升机及礼宾车里,都将有保镖陪伴我的凡人小友。至於我,前往机场时,总独自驾驶保时捷跑车,如此一来,我保护自己容易得多;不过我们也总有汽车队伴行着。再说,仅仅一撮怀恨的二十世纪小鬼,能做什麽大事呢?这些白痴妖怪竟用电话来恐吓哩!」
「他们可比一撮多呢——」他说:「那麽马瑞斯呢?你的敌人都在争论,马瑞斯的故事到底是不是真的?还有那些必须照顾的是不是存在——」
「那是自然的事,你呢?你相信吗?」
「相信,一看了书我就相信了。」他说。我们双双沈默了一会儿。在那一刻,也许我们同时想起从前对不死幽灵的追探,那时他曾一问再问,这一切究竟从何处溯源呢?
再探究未免太痛苦了。就好像在阁楼找出相片,清理灰尘过後,发现相片的色彩仍然明亮;而相片原本该是入土已久的祖先肖像,此刻且变成我们自己的相片。
我紧张的做出了像凡人的动作,将头发拢向额後,试图感觉微风的清凉舒适。
「为什麽你这样自信?」他问道:「当你明天站上舞台时,那个马瑞斯难道不会来阻止这场试验吗?」
「你认为有任何的大老会那麽做吗?」我回答说。
他沈思了很久,一如即往的习惯,深深沈入自己的思潮里,他沈得这麽深,好像我的在场都忘记了。此际,他俨然回到我们从前的房间;瓦斯灯闪动着明灭不定的光,外面街上传来声音和气味;我们俩在纽?良的客厅,大理石的壁炉,煤炭的火烧得很旺。每样东西都变得老旧,只有我们仍然年轻。
眼前的他就是一个年轻现代男孩,穿着松垮垮的毛衣与斜纹布长裤,视线朝着荒凉的丘陵。他的头发凌乱,眼眸炯炯发光,慢慢的,他从沈思中回到现实。
「不,我想大老们自己的麻烦已够多了,他们对这种事不会有兴趣。」
「你呢?你认为有兴趣吗?」
「当然,你知道我的。」他说。
他的脸色微红,使得看上去更像凡人。事实上,他是我们同类中间最像凡人的一个。「我人在这儿,不是吗?」他说道。我感受到他内心藏着伤痛,伤痛就如矿脉,在他身上到处隐藏着。
我点头,深深吸了一口气,视线随着转开;我希望自己能说出真正想说的话,那就是我爱他;但是我不能,那种感觉太强烈了,不能形之於口!
「不管发生什麽都是值得的——」我说:「倘若你和我、卡布瑞、阿曼德……还有马瑞斯能在一起,即使只是短短一刻,也是值得的。假设潘多娜也亮相了呢,还有马以尔!只有上帝知道共有多少。倘若所有的大老全来了,那岂非太值得了?路易斯,至於其他的,我完全不放在心上。」
「不,你是放在心上的——」他说着,脸容含笑,他深深受到引诱了。「你只是确信,一切都将会酣畅淋漓,不管有什麽大战发生,你一定是赢家。」
我低下头大笑了。把手放在裤子口袋,正如现代凡人的习惯,我在草地上走着,即使在清凉的加州夜晚,地上犹可以闻得出阳光的味道。我没告诉他,有关内心潜在的凡人部份,有关想上台的虚荣心;没有告诉他,当我看到自己在电视荧幕上出现,看到自己的脸在唱片封套上出现时,那种奇特的疯狂快感。
他跟到我的旁边。
「倘若大老们真想毁了我——」我说:「你不认为他们早就已经动手了吗?」
「不见得——」他说:「我看见你之後就立刻跟踪你;在那之前,我根本找不着你,尽管一听到你的讯息,我已经四处寻探你的行踪,可是一直拖到今晚见到你。」
「你怎麽会听到我的消息?」我问道。
「几乎在所有的大城市,总有个地方是吸血鬼经常聚会的——」他说:「你应该早知道。」
「不,我不知道,告诉我。」我急忙说着。
「大城市总有一个酒吧,我们会称之为吸血鬼联谊处——」他说着,笑容中微带嘲弄:「当然那里仍是凡人常去的地方,我们乃从他们取的店名而得知。在伦敦有个波里多博士,巴黎有拉米亚,洛衫矶有贝拉鲁,纽约则是卡米拉和鲁斯凡爵爷。在旧金山,我们有一个是漂亮的小酒馆,名叫「德古拉伯爵的女儿」,酒馆就在卡斯楚街上。」
无法忍住内心的开怀欢畅我开始捧腹大笑。看起来他也快失笑了。
「在《夜访吸血鬼》里,指的又是哪些名字?」我故作愤慨的问着话。
「微伯登——」他扬起眉毛说:「他们绝非虚构,他们都是真实的。我告诉你,在卡斯楚街上,应凡人顾客的要求,他们还放映你的录影带呢!他们以血腥玛丽来对你乾杯;乾杯时,圣婴公墓之舞,就在墙上摇来晃去!」
一阵真正的狂笑就要发作了,我摇摇头,尽量抑制自己。
「不过你确实已发生影响,或明或暗,改革的气息多少形成了。」他仍然是那种微妙的嘲弄态度,说话时也没法子一直板着脸。
「你的意思是指什麽?」
「幽冥法术,幽冥禀赋,魔鬼之路——他们拿这些字词大开玩笑,最最生涩原始的小鬼,连半点吸血鬼风采也还没有沾到,都在模仿你书上所写的样子,而偏偏这是他们最最谴责的一点,这些小鬼戴着埃及式的首饰,黑色天鹅绒又一度成为最最时髦的花样哩!」
「太美妙了——」我说:「这些酒吧都像什麽样子?」
「它们都充满了吸血鬼装饰,吸血鬼电影的大海报贴满墙上;电影则乾脆就放映在高高的银幕上。上门的凡人顾客,多是那种剧场型的怪物,年轻庞克族啦,艺术家啦,有的还穿上黑披风,戴着塑胶獠牙。他们根本很少注意我们,比起他们来,我们太沈闷单调了;在昏暗的灯光下,不管是不是穿丝戴银,我们几乎是看不到的。当然,没有谁会猎杀这些凡人顾客,我们去吸血鬼酒吧乃为了打听消息。吸血鬼酒吧乃是基督教地区内,对凡人而言最安全的地方。你在吸血鬼酒吧,绝不能杀人的。」
「奇怪从前有没有人这样想过——」我说道。
「他们想过的——」他说:「在巴黎,在吸血鬼剧场就有这种规矩。」
「不错。」我同意了。他又絮絮叨叨不绝:「一个月之前,在吸血鬼联谊中心,传出你还魂复出的话,那时传的还只是老消息,他们说你在纽?良猎杀,然後;他们知道你的打算,他们有你自传的最先版本,他们还没完没了的谈论着这些录影带。」
「为什麽我从没在纽?良看过他们?」我问道。
「因为近半世纪以来,纽?良就是阿曼德管区,没有谁敢在那里横行。他们是从洛衫矶和纽约的凡人消息来源中,打听到你的。」
「我也没在纽?良看到阿曼德——」我说着。
「我知道。」他回答着,看上去有片刻的惶惑於困扰。
我感到内心深处稍稍紧缩了起来。
「没有谁知道阿曼德在哪里。」他的口气有些迟缓:「但只要他在,他就会杀害年轻雏儿,他们为了他只好离开纽?良,他们说许多老家夥会杀年轻的,他们也这麽说我。不过,我不干这种事,我在旧金山四处作祟,除了不幸的受害凡人外,我不去找任何同类的麻烦。」
这些消息倒很少令我感到意外。
「我们太多啦,」他说:「一向就有不少;纷争战争自然也很多,城里的每一个集会,也只有叁五个较强有力的家夥,同意不互相残杀罢了,反正根据法则,彼此要同甘共苦嘛。」
「法则?说来说去就是法则。」我说着。
「现在的法则大不相同,而且严格多了。像任何杀戮绝不可留下蛛丝马迹,绝不可以留下任何体,让凡人有调查的可能。」
「这是当然。」
「在世界上绝不可暴露自己的身份,严禁照相特写镜头啦,重复凝焦的录影带啦;反正绝不可冒险,导致凡人世界的搜捕、监禁,以及科学验证等等的行动。」
我点头同意,但是心跳却加快了。我喜欢当法外之徒,反正我已经无法无天了。所以,他们已在模仿我书中的行为,不是吗?我的构想已逐步实现,轮子开始转动了。
「黎斯特,你认为你已了解——」他耐着性子说:「可是你真的了解吗?只要世界上有一点点我们的蛛丝马迹,落入凡人的显微镜下面,所有的传奇或是迷信的争论,都会宣告结束;一旦证据确凿,还有什麽可争论之处呢?」
「这一点我不同意,路易斯——」我说:「事情并不那麽简单。」
「凡人有的是方法,可以确认与证实我们身份,激励所有人类的种族来反对我们。」
「不,路易斯,这个年头的科学家,正像从前巫医不休不止的论争一样,他们在最基本的问题上,吵闹不休,你得把所有的蛛丝马迹,全摊开在世上每一个显微镜下;纵然如此,一般大众也未必相信任何一字一词。」
他沈思了片刻。
「只要捕获一个——」他说:「只要任何活生生的例证落入他们手里——」
「即使这样也没用——」我说:「再说,他们又如何逮得到我?」
不过这种想法太有趣,不能不列入考虑。追捕,密谋;可能被捉,之後再逃亡;太逸趣横生了,我喜欢。
他奇怪的微笑了,即满怀不赞成,却又忍不住兴高采烈。
「你比以前还大胆疯狂——」他屏息着表示:「比从前你在纽?良故意吓人时,胡闹的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开心大笑不已。然而我倏然安静下来,黎明即将降临,时间不多;而我今天晚上大可以一路笑到旧金山的。
「路易斯,这件事,我已经从各种角度衡量过——」我说:「想跟凡人真正挑起战端,谈何容易?比起你想像的要麻烦多了——」
「——所以,你已下定决心要开始,是不是?你要每一个,不管凡人或不是凡人,都向你宣战呀!」
「为什麽不呢?」我问道:「就让它开始吧,让他们试图毁灭我们,正如他们已毁过其他的可怜虫一样,让他们将我们一扫而光吧!」
他以敬畏和难以置信的神情注视我,他这种神情我看得太多了;饶是如此,我也还是照昏头不误。
天色渐渐微明,星星渐渐沈落。早春的清晨即将来临,我们可以守的珍贵时刻,已剩下不多。
「所以,你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他热切的说,音调比以前更温柔了。
「路易斯,我有意让某些事或任何事发生——」我说:「我有心期待天翻地覆的改变!我们算什麽呢?不过是吸血水蛭罢了,可憎的,鬼祟的,不清不白的。古老的罗曼史已消失。所以让我们能或得有点新意吧!我渴望亮光一如我渴望鲜血,我渴望透明坦荡磊落,我也渴望战争。」
「你曾是承先启发的新邪恶,借用你曾说的老话——」他说:「这一回是二十世纪当仁不让的新邪恶!」
「完全正确。」我理直气壮。不过,我也再次想到自己纯如凡人的冲动,虚荣心作祟的冲动;我渴望名传遐迩,举世皆知。
「为什麽呢?黎斯特?」他明显怀疑地质问:「为什麽甘愿冒险?毕竟你已经历过险,你也已经复出,你比从前更加威猛凌厉,更加热情洋溢活力充沛,就好像从未受过挫折一样。你明白这是多麽难能可贵!能保持如此不是好多了吗?干什麽复出就立刻冒大险?我们拥有全世界,除了我们自己,再没有谁能伤害我们,这种自在的感觉,难道你已忘记而置之脑後?」
「这是个提议吗?路易斯。你是不是像情人之言,告诉我你已回到我身边了?」
他的延伸阴悒,视线却转离了我。
「我没有嘲弄之意,路易斯。」我说道。
「你又回到我身边了,黎斯特。」他平静的说,眼光又回到我身上。「当我在「德古拉的女儿」的酒吧里,第一次听到有关你的讯息,我觉得某些我以为已一去不复返的——」他顿住了。
我明白他在说什麽,他已经表示过了。至於我,早在几世纪前就已经了解,当阿曼德在老集会灭亡後的绝望痛苦时,我已深能体会。兴奋,渴望继续下去,这些事对我们乃无价之宝。这也正是摇滚演奏,系列制作,乃至期待战争的最大理由!
「黎斯特,明天晚上别上台吧——」他极力劝着:「就让影片和书做你想做的好了。你自己犯不着当箭靶子,让我们一起守,一起聊天,在这个新世纪里彼此拥有,享受我们过去从未享受的一切。我是真心真意的。」
「好诱惑呀,我俊美的朋友。」我说:「在上一个世纪,不知有多少次,我几乎愿意放弃一切,来换取这样的话语,我们一起守,一起聊天,我们拥有彼此。这将多麽美妙,多麽精彩!可是我将要上台表演,我将再一次恢复雷利欧的角色,那是在巴黎时我从未一试的。我将让大家瞧瞧吸血鬼黎斯特,一个象徵,一个法外之徒,一个天生怪物,有些可爱,有些惹嫌,就这麽个古怪综合体。告诉你,我不会半途而废,我不想错失良机,而且老实说,我也一点儿不害怕。」
我以冷静或者说感伤来振作自己,并且也想改变他的心意。对於即将升空的太阳,我的怨恨乃从前所未有。他转身面对微曦,光有些刺伤了他,但是他的脸上,仍充满温暖的神情。
「既然如此,好吧——」他说:「我将很高兴跟你一起去旧金山,我会十分高兴跟你在一起,你愿意带我吗?」
我不敢随口回答,再一次我感到兴奋至极的折磨,对他的情爱太浓,连我自己都觉得太丢脸了。
「当然,我将带你一起去。」我终於开口回话。
我们彼此对望了紧张的那一刻。他必须离开了,清晨已经在望。
「还有一件事,路易斯。」我说着。
「什麽事?」
「你这身衣服不合适,我是说对明天晚上不合适。他们二十世纪的人不是这麽说吗?穿上那样的毛衣和裤子,你将未战先输呢!」
路易斯走了後,清晨变得空洞落寞。我静静伫立了一会儿,想到那个危险的讯息传达。我扫瞄了远处的山,广阔无边的荒野。恐吓,警告——有什麽关系呢?年轻小鬼拨通了电话,年老妖怪留下了超自然的声音。这一切难道诡异吗?
此刻我能想到的只有路易斯,他将与我并肩而立。当其他的妖魔鬼怪出现,管它什麽事会发生呢?
吸血鬼黎斯特
吸血鬼黎斯特:戴欧尼斯在旧金山,一九八五年2
当我们的车队开进大门,旧金山牛宫的巨大停车场里,已经挤满了疯狂的歌迷。我的乐手坐在礼宾车领先走在前,路易斯坐在我的保时捷边座,穿上清爽发亮的乐队制服——黑短披风,看上去正像从他的书本里走出来;看到那麽多尖叫的年轻小夥子,他的眼神不免流露出轻微的恐慌;此时摩托车卫队已忙着维持次序,将歌迷驱赶退後,远离我们。
大会堂的门票,一个月前已销售一空,失望的歌迷聚集着,要求大厅的外面能现场转播,好让他们也能听到演唱。啤酒空罐在地上滚着,少年歌迷坐在车顶、行李厢上与车盖上;汽车收音机里,吸血鬼黎斯特的歌声,震耳欲聋。
经理人跑过来,站在车窗边说明,我们得在广场外安装大银幕与扩音器;旧金山的警察局已设想周延,以防范骚乱暴动於未然。
我可以感觉到路易斯的焦虑不安,一群年轻听众突破警察防线,挤到他坐的窗边;车队猛然紧急转弯,听众闪避让路,我们的汽车终於开进长型大厅。
周遭的情况令我目眩耳迷,内心莽动躁进的感觉激增。一次又一次,歌迷不顾一切的围上来;我开始明白,自己大低估局势的演化,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太掉以轻心了。
我所看过的摇滚歌唱表演影片,并没让我真正掌握情况;俗丽刺眼的灯光一路扫射下来,嘈杂刺耳的音乐一路钻入脑际,令我羞愧的凡人虚荣也一路消失殆尽。
挤进大厅就已是一场大混战,经过东倒西歪的守卫,我们冲进防守戒备严密的後台区,小硬饼乾紧紧抓着我,艾力士推着拉瑞,一前一後的挤做一团。
歌迷抓我们的头发,撕我们的披风,我转身拉着路易斯,让他紧靠在我的身边,一起跟我们走进门里。
在拉上帷幕的穿衣间,我总算首次领教了群众野兽的咆哮了,一万五千张嘴,在同一屋檐下怪吼鬼叫。
哎,我哪能掌握这种情势?这种强劲的万人合唱,使我的浑身战栗。这样的欢欣鼓舞,多久以前曾经发生过呢?
我向前而去,透过小缝看进观众大厅,凡人群众挤满两边的长椭圆形场地,在巨大的中心广场上,好几千的乌合之众,在拥抱爱抚跳舞,他们的手握拳在烟雾腾腾中挥击,争先恐後想挤近表演的舞台前,大麻,啤酒与人类鲜血的味道,在通风的气流里飘送着。
工程师大叫说,一切已准备就绪。我们的脸重新化妆;黑色天鹅绒披风重新刷好,黑领带拉直。让观众再多等下去,後果恐怕不堪设想。
话一传出,屋里的灯光悉数熄灭,一阵非人似的大叫在黑暗中鼓胀,在墙壁上回响,我从脚底地板上也感到那种喧闹。当电子声音嗡嗡吱嘎作响,表示所有的音响设备已连结无误时,观众的喊叫更热烈了。
震动回响钻进我的鬓边,一层皮似已被叫声剥落,我抓住路易斯的手臂,给了他留恋的一吻,然後感到他放开了我。
舞台下的观众,手里拿着化学香烟式灯管,千千万万的小火光,在幽暗中闪动;合着节拍的掌声爆开来,全面性的吼声忽高忽低,中间夹杂个别的尖叫,使我头昏脑胀。
然而,我记起了好久以前的瑞诺剧场,当时的景象更恍如就在眼前。只不过这个地方像是罗马圆形大竞技场!相形之下,制作录音带录影带之况何能相提并论?一切在掌控之下,一切冷冷冰冰|Qī|shu|ωang|,那里有这种醺醉魅惑的滋味?
工程师作出手势,我们乍然出现在台前。我动作轻盈的闪过一大堆电路管线,群众看不清情况,一个个探头探脑的四处张望。
我站在舞台右方,面对着摇摆大叫的观众,我吹管乐器的管,艾力士负责打鼓!小硬耕乾的手上拿着闪亮的电吉他,拉瑞则负责综合性质的庞大圆形键琴。
我转了一圈,视线朝向巨大的录影萤幕,萤幕上将会放大我们的映像,使得屋内每双眼睛,都可以细细端详我们的举手投足。我再次面对年轻尖叫着的人山人海。
黑暗中的声浪一波波涌来,我已闻到血气的热与香味。
猛然间!头顶上庞然大物的灯组全部亮起。强烈的银色、蓝色、红色的光芒,在我们身上闪来闪去,尖叫已达颠峰。整个大厅的人倏然起立而站。
我感到光在我的白皙肌肤爬行,在我黄色头发上闪耀;我瞥了一下高高站在电线之间,与银色鹰架上的凡人乐友,他们全神采飞扬几近疯狂。
看到各处的听众高举拳头招呼致敬,我额头上的汗珠直冒;场内还有许多年轻小夥子,穿着万圣节的吸血良服饰,脸上还饰上人工血迹,有的戴上蓬乱黄色假发,有的眼睛画上大黑圈圈,使得他们看上去夏天真,也更昆怪模怪样。尖叫声、口哨声,啾啸声,在台下此起彼落。
不,这太不像小小影片制作啦,这更完全不像在凉快的、隔音极好的录音室里演唱,这是吸血鬼造成的人类新体验,音乐本身也是吸血鬼式的,正如同录影带的影像,也在血腥中逐渐消失一样。
我兴高采烈,浑身战栗,红色的汗流满一脸。
舞台聚光灯扫射着观众,把我们留在水银灯的朦胧里,灯亮到那里,那里的群众就更骚动了,叫声更加倍响彻云霄。
这是什麽样的喊叫之声?这样的声音可以促使一般百姓变成暴民,是围在断头台的暴民,是在古代罗马叫吼基督徒流血的暴民。我想到凯尔特人聚集在小树丛等待马瑞斯,他们的神。当马瑞所讲这段故事时,我看得到树丛那时火把的光,会比现在五光十色的灯更亮丽吗?那两座可怕邪恶的柳条巨怪,比这些钢铁云梯巴骨支持着巨大灯组与两边聚光灯的钢铁云梯,还来得更高大吗?
然而这里没有凶煞之气,这里没有死亡,只有一阵阵孩子气、活力充沛的呐喊,发自年轻的嘴,发自年轻的躯体,精力得以自然凝聚,也得以自然放松。
另一波大麻烟从前面几排座位吹过来,他们是长发、身穿皮衣的自行车党,手上戴着度手环,手全放在头上,这些看起来倒像凯尔特的鬼魂,硬生生闭住了尖叫。此外这个烟雾弥漫的长形大厅,每一个角落都充斥着某些未加抑制气息,感觉起来像是爱的浪潮。
灯光时闪亮时熄灭,所以人潮汹涌的各样活动,也变成时隐时显的片段,有如一阵阵的痉挛发作一般。
他们现在一起齐声高喊,音量扩张,他们在叫什麽?黎斯特!黎斯特!黎斯特!
哦,这太神妙大过瘾了,什麽样的凡人能忍受如此纵容宠爱,如此崇仰膜拜?我的手抓性黑色披风的尾端,这是一个信号,我用力撼摇我的头发,这个姿势,更引来全场从瞬间的寂静,爆发出新起的呐喊。
灯光把舞台全笼罩其中,我将披风掀到两边,像是蝙蝠翅膀一般。
尖叫引爆出整齐划一的吼声。
「我是吸血鬼黎斯特!」我用最大的音量喊着,一边站离麦克风前,声音从椭圆剧场飞拱过去,好像可以看得到它在走动似的。观众的声音也叫得更高更响,俨然要将场内的回声大口吞噬下去。
「来呀!让我听到你们说,你爱我!」我陡然如此大叫。观众跺起脚来,他们不但在水泥地上,也在木头椅上跺脚着。
「你们有多少个要做吸血鬼?」
吼叫已经成为雷轰。有些观众跌跌撞撞试图爬到舞台前面,保镳们把他们拉了下去。一个高大的黑发自行车手,双手分别拿着一个啤酒罐,在座位里跳上跳下。
灯光照耀亮丽得像爆炸的火光,从扩音机和在我後面的音响器材,一个音量极大的火车头引擎发出蠢蠢的怪音,好像火车真的在舞台上轰隆开过来。
大厅里的声音全被吞噬了,在轰隆声响过後的安静里,群众在我前面又敲又跳;紧接着电吉他弹奏出愤怒穿刺的声音,鼓声咚咚一如进行曲的抑扬顿挫,火车头摩擦的合成旋律加强了,跟随着进行曲的节奏,出现了大锅烧得沸腾的冒泡声。是开始要咏诵小调歌曲的时候了,清纯的抒情歌曲,在伴奏声里,飞跃了出来。
我是吸血鬼黎斯特你们来这里参加魔鬼祭典颂歌我悲怜你们的命运坎坷
我从支架上抓起麦克风——跑到舞台的这一头,又跑到舞台另一头;披风在我身後摇摆闪烁。
你不能抵抗掌管黑夜的君主他们对你的凄惨只有铁石心肠你越是恐惧他们越是心花怒放
听众来触摸我的脚趾,他们送来飞吻,女孩子叫男伴高高抬起她们,当我因身子旋转披风拂过她们头上时,她们可以伸手抚摸我的披风。
然而因为喜爱,我们攫住你因为狂喜,我们毁灭你因为死亡,我们解脱你没有谁能喃喃呢呢我们没有先行警告你
小硬饼乾,一边猛烈弹奏电吉他,一边在我身边狂野的旋舞。音乐进入一阵急速滑奏的高潮,鼓与铙钹敲得震天价响,大锅炉沸腾冒泡的合成旋律再起。
我感到音乐已令我销魂蚀骨,即使在罗马魔鬼献身大典,我也没有这种目眩耳迷如痴如醉的感受。
我纵身投入舞蹈之中。伸缩自如地摇腿摆臀,跟小硬饼乾一块儿舞到舞台边缘,我猛拍屁股,和她跳起随心所欲、挑逗十足的柔软杂技舞;我们时而像傀儡,时而如哑剧丑角,时而是古老喜剧演昌我们的舞姿动作即兴、谐闹又狂野。此时,乐器的演奏,随着我们的舞蹈,旋律节拍时急时缓,时紧时弛;我们彼此唱合呼应,即兴而舞;动作从未演练,兴之所至,现场舞蹈新鲜出炉。
不时有观众情不自禁想上台与我们共舞,卫队只得频频粗暴赶人。然而,我们仍然在舞台最前面舞着,似乎在嘲弄他们;我们披头散发——一转身,可以看到我自己现身在巨大的萤幕上,有如置身在不可能的幻梦里。乐曲声音在我的身体各处流窜,声音像一颗铁球,滑入一个口袋,滑入臀边另一个口袋,又滑到我的肩上;我慢慢的飞跃,身子升离地板,然後又无声跃下,黑色披风张开闪闪发光,我的嘴巴张开,獠牙一时尽暴。
麻醉!入迷!喜乐!喝采之声震耳欲聋。
每一个角落,我都可以看到凡人光裸的喉咙,男孩女孩将衣领卷翻下去,伸长他们的脖子,他们作出姿势要我去攫住他们,他们邀请我恳求我去啜饮他们。许多女孩更情不自禁啜泣了起来。
空气中,烟味浓,血香更浓,血是新鲜新鲜绝对新鲜。不过,四处弥漫温柔的天真,弥漫深不可测的信赖;这是艺术!这仅仅只是艺术!没有人会受到伤害,这里绝对安全!这样的歇斯底里太美妙了。
当我尖叫,他们以为是音响,当我跳跃,他们以为是把戏。当魔术从四面八方向他们施出展开,他们怎能忘却我们实乃血肉之躯,而膜拜大萤幕上越扩越大的巨人形象?
马瑞斯,我多麽希望你能看到这一切!
卡布瑞,你在哪里?
抒情歌曲又倾泻而出,这一回是由整个乐团再一次合唱,小硬饼乾可爱的女高音,嘹亮高过其他,她摇转着头,一圈又一圈,听到长发一路滑散松落,直垂到脚前的平板,她的电吉他急剧推拉,恍如巨大那话儿的抽送,极尽色情挑逗之能事;台下的观众,好几千人加入鼓掌跺脚,整齐划一的行列。
「我告诉你,我是吸血鬼黎斯特!」我突然这麽大吼!
心醉神迷!狂言呓语!
「我是邪恶,邪恶!」
「是,是,是,是,是,是,是!」
我伸出手臂,我的双手向上伸张成弧形。
「我要啜光饮尽你们的灵魂!」
那个头发毛绒绒的大个儿自行车手,站起身来,推倒在他後面的人,纵身一跃跳到舞台。高举拳头在头上,站在我旁边。保镳想过来抓走他,然而我已经抱住他,一手举起他的身子,让他双脚离地,把我的嘴紧贴在他的颈子,牙齿轻轻碰着,仅仅只是碰着,而血似已随时可以像喷泉往上直喷。
然而,他们将他拉开了,把他丢回去像把一条鱼丢进大海里。小硬饼乾站在我身边,灯光在她黑缎裤上,她旋转的披风上闪耀;她伸手稳住我,虽然我极欲挣得自由之身。
所有关於摇滚歌手的故事,甚至那些被忽略遗漏者的故事,我都明白了。原始和科学的疯狂结合,宗教的疯狂,我们全在古代的小丛林里,我们全与神在一起。
我们引爆出第一条歌,然後又转进另一条。观众对旋律已听熟了;他们大声吼叫从唱片,从录影带得知的歌词。小硬饼乾跟我一起高歌。
最後我们顿脚引吭:幽冥子孙会见光明子孙人类子孙抵抗恶魔子孙
群众再次欢呼,号叫,咆哮!信口叫出的话语全无意义。古老的凯尔特在大屠杀的边缘,会停止喊叫吗?
然而,这里没有大屠杀,这里没有焚烧的祭品。
激情翻滚在邪恶的影像里,但不是真正的邪恶,激情翻滚在死亡的影像里,但不是真正的死亡。我可以感受到,正如我的皮肤毛孔头发能感受到灼热的灯光;小硬饼乾在扩音器传出的尖叫,带来了另一回合的重复结尾四句。我的视线扫向最最远的隙缝与隐秘处,整个长椭圆大剧场,已变成一个巨大哀号的幽灵!
把我从这儿救出去吧,把我从这样的爱里救出去吧,把我从遗忘一切救出去吧。从奉献所有的目的,所有的决心中救出去;我要你;我最最爱的小娃娃。我须要你的血,纯真的血;在我龇牙咧嘴的这一刻,我需要你的仰慕,是的,这已远远超越所有的诱惑!
就在珍贵寂静和羞愧的这一刻,我第一次看到他们,真正的吸血鬼就在那里,小小的白脸抬高,在凡人脸庞的浪潮里,有如一个个的面具;有如很久以前,在大道的剧场,乍见梅格能时的目标显着。我认出了他们,路易斯也看到了。然而我在认出他们时,也看透他们的内心,我感到他们身上扩散出的是惊疑和恐惧。「坐在那里的真正吸血鬼——」我大吼:「亮出你们的确实身份呀!」他们抱持原来的样子,倒是涂抹化妆的鬼样凡人,全狂乱了起来。
整整叁个钟头,我们跳舞,我们高歌,我们将金属乐器敲得七晕八素,死去活来,威士忌酒在艾力士,拉瑞与小硬饼乾前後中间飞溅,群众一群群蜂拥过来,一直到密集的警力又加了一倍,所有的灯光全打开照亮,木头座位在大厅的四处捣碎了,空罐子在水泥地上滚来滚去。真正的妖怪没有一个敢靠近一步,有些则已消失不见。
就是这样啦!
打不断的尖叫,像是镇上一万五千名醉汉在一起吆喝。到了该结束的最後一刻了,这是最後的一段叙事诗歌谣:纯真年代。
音乐变得软棉温柔了,鼓声静止,吉他死沈;合成演奏乐曲一转而成为可爱的,半透明的电子竖琴旋律。音调是如此轻盈,如此丰沛,一时之间,大厅的空气恍如轻着一片金粉。
一盏柔和的灯照着我站的地方。我的衣服已血汗淋漓,我的头发已湿成一团,披风歪斜在一边肩上摇摆。
张开的大嘴,吐出了一个沈醉着迷的大呵欠,我缓慢地从嗓子吐出歌声,让每一字每一句都无比的清晰明澈。
这是纯真年代真正拥有纯真挚爱所有的魔鬼身影可见所有的魔鬼具体存在他们或是痛苦彷徨他们或是饥饿难当他们或是战争打仗你们不再需要神话中巨恶且向你们早不敬仰的上帝呕歌求他驱逐吸血鬼与任何妖魔别忘记有獠牙的人总要掩饰被认为拥有魔力毕竟只是欺人魅力当你看见我你要了解真正的我杀戮我们,我的姐妹兄弟战争即将开启当你看见我你要了解真正的我
我的掌声如雷中闭上双眼。他们真正喝采什麽?他们真正的祝贺什麽?
巨大的表演厅内,光明一如白昼,真正的吸血鬼已经不见踪影。穿着制服的警察跳上舞台,排成防护我们的一道墙。当我们穿过帷幕时,艾力士紧紧拉着我。
「哥儿们,我们得跑呢,听众已将礼宾车重重包围,你绝不可能走到你自己的车里啦!」
我说不,他们必须往前走,去搭礼宾车,出发去吧!
在我的左边,我看见一张粗壮白皙的脸,那是一个真正的吸血鬼,他穿着黑色皮质如摩托骑士的衣服,如丝的超自然头发,善良如一块黑色的抹布,他挤往人群的方向而去。
帷幕从上面直撕裂下来,使得房子变成不分前後台的大空间。路易斯在我身边。
在我右边,又有一个不死幽灵,一个瘦削露齿,有一双小黑眼珠的男鬼。
当我们挤进停车场,一阵冷风突然刮来。周围是蠕动挣扎人群的大混乱,警察喊叫着在维持秩序,礼宾车摇晃得一如海上的小舟,小硬饼乾,艾力士和拉瑞被推进舟内。有一个保镳先去替我们发动保时捷,可是年轻孩子在车盖车顶上敲打,好像汽车乃大鼓一般。
在黑发男吸血鬼的後面,又出现了一个女鬼,这一双男女已挤得十分靠近,真见鬼,他们究竟想干什麽?
大型礼宾车的引擎咆哮有如狮子怒吼,前面的孩子却硬是不肯让路,摩托卫队也发动撤资,向观众喷出黑烟和嘈杂声音。
吸血鬼叁位一体猛然间包围了保时捷,男的大高个儿脸上因愤怒而丑恶;有一个不管有年轻孩子还靠在车上,用他有力的胳膊,把保时捷抬了起来,车就要翻覆了。我感到有手臂突然绕着我的脖子;感到路易斯身体一转,他的拳头一挥,击向在他身後的家夥,那个家夥低低咒骂着。
附近的凡人尖叫了,一个警察用高音量的喇叭,劝导群众安静下来。
我冲向前,冲到几个年轻孩子身旁,在车子乌龟翻身之前稳住了车身。我用力想打开车门,群众挤了过来,在这种情况下,随时都可能引发暴动,争先恐後践踏外逃的危急也将随之而来。
口哨,尖叫,警铃四起,我和路易斯已被冲挤在一起;穿皮衣的男吸血鬼,从保时捷车另一边出现,他的手上举着一把银色镰刀,当他举在头上转圈子时,镰刀闪闪发光,我听到路易斯大叫示警,同时又看到另一支镰刀在我眼前耀耀生辉。
一阵超自然的叫声划破了已经不调和的嘈杂,一阵令人盲目的光亮闪过,男吸血鬼猝然浴身火焰;另外的火焰在我身旁爆开来,镰刀在水泥地上滚着,好几码以外,另外的吸血鬼,突然间也陷入了吱嘎作响的烈火之中。
群众大惊失色恐慌失措,他们冲回表演大厅,冲进停车场,冲进任何可以脱逃的地方。而吸血鬼却一个个身子旋转扭曲,恍若他们全被地狱之火焚烧成焦黑,他们的肢体在高温里烧溶。我看到另外的不死幽灵,飞快疾驰,穿过迟缓的凡人群众而去。
路易斯目瞪口呆转向我,我脸上的惊讶不解神色,只让他更加张口结舌。我们俩谁也做不了这种行径!我们俩谁也没有这种高强法力!我知道只有一个不死幽灵,有这种非凡的本事。
突然间,车门打开,我被撞得倒退,一只细致白皙的小手,伸出车外,把我的身体拉进车厢里。
「快呀,你们两位!」一位操着法国腔的女士说:「你们还等什麽?等教堂宣布那是一个奇迹?」在我犹恍惚失神时,身子已坐进皮椅里,慌忙中拖着路易斯从我头上爬进,他跌跌撞撞的压过我,坐到後面的座位。
保时捷向前摇晃而行,车灯将在前面的群众驱散开来。我瞪着坐在旁边架势座上的苗条身影,她金黄的头发批散垂肩,玷污的帽子低垂,几乎遮住了她的眼眸。
我渴望伸出双手缠抱她,渴望好好紧紧的亲吻她,将我的心贴紧她的心,把天大的事也丢在一边;管他这些该死的笨小鬼!保时捷急转向右,车子驶出演奏会场门外,进入忙乱的街道。
「卡布瑞!停车!」我叫着,手抓着她的手臂。「这不是你乾的好事吧,把他们烧成那样——」
「当然不是——」她说着,仍然是法国腔,她瞥了我一眼,以她的两个手指头转动方向盘,看上去美艳不可方物。她又将汽车转了九十度大弯,我们已往高速公路的方向而行。
「喂喂,你这一走就让我们离开马瑞斯啦,停车!」我说道。
「就让他先烧毁那辆跟在我们的货运车吧!」她叫道:「那我就停下来。」她踩了油门加速,眼睛专注於前面的路,手定定的抓稳方向盘。
我转身向後面望去,一辆怪物正以惊人的速度追在後面。它像是一辆特大号的灵柩车,黑色笨重,一嘴的钢牙,穿过狮子鼻似的前面,四只眼睛,从玻璃雨刷瞪着我们。
「我们没法子在这种交通情况下超速,嬴过他们。」我说:「转回头,回到大会场,卡布瑞,回头!」
然而她迳往前开,在车与车之间出入蛇行。把许多车吓得躲闪到一边。
货车更是一路紧跟上来。
「它是战争机器,它就是。」路易斯说:「他们特别安装了铁的保险杠,他们要来狠狠撞我们,这些小混蛋。」
哎,我太小看他们了,太低估他们了。我倒衡量了自己的现代装备,可是完全没料到他们也有一招呀!
我们已越走越远,离那个能将他们打回冥府的救星越来越远了。也罢,我将兴高采烈的来迎战他们,我将先击碎他们的挡风玻璃,再一个一个扭断他们的头。我打开窗子,爬出窗外;风吹着我的头发,我瞪着他们,他们白森森的丑脸,就在玻璃车窗後面。
我们正要转进上高速公路的斜坡道,货卡差不多就紧跟在路的另一边。很好,再靠近一点,我就跃过去。偏偏车轮打滑而突然停住了,卡布瑞束手无策,进退两难。
「抓好,它撞来了。」她大叫。
「该死的!」我也大叫。再等候片刻,我就将跃下车顶,像一支破城槌一般,冲向他们。
然而我并没有那片刻,他们已用全力冲撞过来,我的身体飞上半空中後,摔到高速公路旁边,保时捷也失控往前冲。
我看卡布瑞在车子撞到栏杆前,打开了边门,她跟我一起滚向草地斜坡,车子猛然爆炸,发生震耳欲聋的爆响声。
「路易斯!」我大叫——?跄爬向火焰中,准备冲进掣内,这时他已从车後破裂的玻璃窗爬出来,他撞到路的挡墙,我也正好抓到他。我以披风挥打他冒烟的衣服,卡布瑞脱下外套,也一起挥打。
货卡已停在高速公路上边的铁栏杆,那些妖怪站在栏杆边,像是巨大白色昆虫,把脚伸向斜坡上。
我正等着他们呢!
第一个家夥滑了过来,镰刀高举在手;又一次,那个超自然的可怕尖叫又传了出来,紧接着是刺眼的火光,怪物的眼冒出橙色火焰,身躯似痛苦而惊骇的扭舞着。
其他的几个转身就跑。
我正想追上去,卡布瑞却抓住了我,不让我走。她的力道之大,让我生气也让我惊讶。
「少追了,该死的!」她说:「路易斯,来帮我呀!」
「放开我。」我生气地说。「我要抓一个,只抓一个,我至少可以抓到最後一个!」
她却死命抓住我不放,而我又无意真跟她动手,何况路易斯也跟进来搅和。
「黎斯特,别追他们了。」他尽量抱持最礼貌的态度:「我们已受够了,现在就离开吧!」
「好吧!」我说着,恼怒的放弃了追逐,再说这一耽搁也来不及抓谁啦。起火烧的那一个也只馀烟与火,另外的几个早已溜得不见踪影了。
夜晚猛然间变得空荡静寂,只有上面高速公路的车声不断。我们叁个站在一起,茫然地瞪着烈焰直冒的汽车。
路易斯懒懒的擦着脸上的煤灰,他的衣服污秽,长的天鹅绒披风也撕破了。
而卡布瑞是那副长久以来没变的流浪者模样,风尘仆仆,褴褴褛褛,只有帽沿压低下的脸容,丰采丝毫不减。
在不调和的城市嘈杂声里,我们听到警笛声鸣鸣一路叫过来。
然而我们叁个都动也不动,只是在等待,在彼此对望,我知道我们全在期待马瑞斯的出现。这一定是马瑞斯,一定是的,他和我们为友而非敌,他现在该露面说话了吧!
我轻轻唤着他的名字,张望高速公路的黝黑远处,张望斜坡那头一堆小房屋的地方。
但是,我只听到警笛声越来越响,人的声音越来越近,他们已经从大马路那边过来了。
我在卡布瑞脸上看见恐惧之色,我手伸向她,身子往她靠近。无视於混乱与错愕,凡人群众越来越走近了,许多车辆停在高速公路的上边坡道。
她猝然拥抱我,急促而温暖,一面做手势要我赶快。
「我们都在危险之中,我们叁个——」她低语着:「十分危险,快!」
吸血鬼黎斯特
吸血鬼黎斯特:戴欧尼斯在旧金山,一九八五年2
清晨五点钟。我独自站在卡梅尔山谷房子的玻璃门前。卡布瑞和路易斯一起进入小山丛区,找寻他们歇息之处去了。
北边来的一通电话,告诉我,我的凡人乐友,已安全藏匿在新的地方,正在电子操控防范严密的宅邸,疯狂的举行庆祝宴会。
至於警方,新闻媒体以及所有不可避免的问话,那当然只有等候啦!
如今,我独自等在黎明的微曦下——这一向是我喜爱的闲适独处时光,心里纳闷着,为什麽马瑞斯没有现身?为什麽他只救出我们,却一语不说就身龙不见尾呢?
「倘若这不是马瑞斯呢?」卡布瑞曾经焦虑的表示,一边说一边在地板上跺步。「我告诉你,我感受到一种极巨大的恐吓压力,我感到危险不仅及於他们,同时也及於我们。我们的车离开大会场时,在附近我就嗅到危疑气息,当我们站在焚烧的车子时,我也有相同的感觉。这绝不是马瑞斯——我可以确定——」
「好像有一种野蛮原始的味道——」路易斯则说:「只不过我不敢太肯定——」
「不错,几乎是野性不驯的——」她回答,表示赞同的瞥了路易斯一眼。「就算他是马瑞斯好了;你为什麽不认为他之会救你,只不过他想以他的方式完成一己的报复?」
「不,不会的——」我说着,轻柔的笑了起来。「马瑞斯不会有报复之心念,否则他早已付诸行动,这点我确信不疑。」
说这话时,我其实心不在焉的,再看到她已让我兴奋得几乎忘记一切;她的走动方式,她的一贯姿势,哎,还有她那身磨破的狩猎装,在在令我入迷。经过两百年的岁月,她仍然是那个勇往直前的探险家。她坐下来,姿势就像牛仔一样,双腿叉开的跨坐着,下巴托在高椅背的手上。
我们有一大堆话要说,要彼此倾诉,我太快乐了,哪有心思疑惧?
何况,只是疑惧也未免太不像话,因为我已经明白,自己还有另一项错误的严重失算。当路易斯还在车里,保时捷却爆炸的那瞬间,我首次察觉,我一己的小战争,事实上,已把我所爱的也牵连在危险之中。自以为以我之力,就可以打败恶意仇视,未免太愚蠢呢?
我们必须好好商谈,我们必须机灵,我们还必须更加小心防范。
不过,目下我们是安全的,我安抚地说着。她与路易斯一样,并未嗅出哲理具有恐吓气息,这个气息并未跟随我们来到山谷。而我根本是毫无察觉。我们年轻而愚蠢的族类敌手已经击倒,他们一定相信,我们已拥有法力,纯靠意志就足以令他们全化成灰烬,他们一定吓得不敢轻举妄动了。
「你知道吗,我想像过千万次我们再聚的情况——」卡布瑞说:「就从来没想到,再聚竟是如此惊险万伏!」
「我倒认为这太了不起啦!」我说:「何况,对我能带大家脱离险境,我从来没有丝毫怀疑过!我正准备动手,把手拿镰刀的那个家夥,丢进大会场哩!至於另外的那个出现时,我也自信能把他扯成两半。我告诉你们,这回最让我感到受挫的是我根本没有机会能——」
「你呀,先生,你是一个绝对捣蛋小鬼——」卡布瑞笑着说:「你简直无药可救!你是——马瑞斯自己称呼你什麽来着?最最该死的混蛋妖怪!这个说法我完全同意。」
我开怀大笑不已,多麽甜蜜的捧场!多麽可爱的老式法国腔!
路易斯完全对她着迷了,他静静坐在阴影下痴痴望着她,脸上带有一贯的沈思深情。他又恢复了光鲜洁净的样子,好像他的衣饰全在他的掌控之下;而我们也好像刚刚看完歌剧《茶花女》最後一幕出来,正坐在咖啡厅里,注视凡人在啜饮香槟,旁边时髦的马车正走来走去。
我感觉到崭新的集会已经形成,非凡卓越的力量,拒绝接受人类的现实;我们叁个在一起,反抗所有的部落与全世界。我感觉到异样的安全,此外还加上一股无法停止的冲劲与气势;只是,怎麽跟他们说明这一切?
「母亲,别担心了。」我终於开口,希望一下子解决问题,并营造出真正平静的气氛。「这根本不是重点,一个怪物能纳闷有力的焚烧敌人,要不要找我们根本全在他的决定,要怎麽对付我们,也全操之在他呀!」
「所以,我就该停止担,是吗?」她说。
我看见路易斯也摇起头来。
「我没有你们的法力——」他谦虚的说:「但是,我确实感到有不对劲之处,我告诉你们,这是异类,换句话说,它绝非文明的产物。」
「哎,你说到要害啦——」卡布瑞抢着说:「它确实是完全陌生的,好像来自一个纯然遥远不可知的地方……」
「而你的马瑞斯太文明了——」路易斯口气坚持:「太受制於哲学理论,所以你知道,他根本不会报复。」
「异类?非文明?」我瞧瞧他们俩。「为什麽我一点不觉得受到恐吓?」我问道。
「老天!它可能是任何魍魉——」卡布瑞结语说:「你那种疯狂音乐,足以叫醒地低下任何死亡的鬼魂。」
我想到最後一晚的神秘讯息——黎斯特!危险!但是那时它太接近黎明,我根本无暇再细细推敲思索;再说它并未说明什麽,只不过在拼图游戏中又增加了一小块,而这一小块,也未必真属於拼图之所需哩!
如今他们一起走了。只留下我一个独自站在玻璃门前,注视着圣他露西亚山顶的天色,渐渐越来越亮。我想着:
「你在哪里?马瑞斯,你为什麽不现身?」卡布瑞所说的话很可能是真的。「这是你的游戏吗?你只不过在作弄我吗?」
这只是一场游戏,所以我不必真的呼唤他吗?我的意思是说,我是不是应该倾全力传达我的心声,正如他在两世纪前,告诉我必要时可向他求救。
我举棋不定,一种自尊使我无意向他呼唤求救。然而,这时还讲什麽自尊?
也许他需要我的呼唤呢?也许他正在坚持等待我的呼唤呢?所有的苦涩和顽固突然全不见了,为什麽不至少试一试?
闭上双眼,我恍如回到十八世纪的夜晚,在卡罗或在罗马街道,我大概跟他说话。默默的,我呼唤着,我感到没有声音的叫喊,从我心中流出来,流向被遗忘的大气中,我几乎可以感到自己的心声,以可以见到的形体,正在世界穿梭,我感到它越来越弱,终於熄了。
就在极短的时间里,在遥远我不熟悉的某处,昨天晚上我曾经看到的,学,无垠的雪花,某种石头的住宅,窗子被冰所封。在一处高突的地方,安装着奇怪的现代仪器,一个大的灰色金属碟子在一个轴上旋转着,似乎在捕获天上地下看不见的音波声浪。
大耳朵!电视天线!从这个雪覆的荒野,直接通上卫星,不错,就是这样。地上破碎的玻璃是电视萤幕。我看到了,石头凳子……打破的电视萤幕。嘈杂声……
淡出。
马瑞斯!
危险,黎斯特,我们全置身危险之中,她已经……我没办法……冰……埋在冰下。破碎的玻璃在石头地板上闪耀,石凳子空了。吸血鬼黎斯特在摇摆,在叮叮当当。扩音器传出刺耳声音——「她已经……黎斯特,帮助我……我们……危险……她已经……」
一片寂静,连络中断了。
马瑞斯!
还有些东西,可是讯号太微弱模糊了,虽然急欲传达,但太模糊了……
马瑞斯!
我依在窗边,瞪着越来越亮的黎明之光。我的眼睛刺痛得流泪,在发烫的玻璃上,我的手指差一点灼伤。
回答我!是阿可奇吗?你在告诉我那是阿可奇吗?就是她现身了,是不是呢?
太阳已从山上升起。致命的光已经撒满山谷穿进房里的地板。
我从屋里跑出去,经过荒野,往小山丛而跑,我举起手遮住双眼。
顷刻间,我已抵达藏身的地穴,拉回石板,我走下粗糙的小梯,没一会儿,已置身寒冷与安全的黑暗之中。我闻到泥土的味道,躺在小房里的泥土上,我的心跳得很快,四肢抖索着。阿可奇!你那种音乐,足以叫醒地府下任何死亡的鬼魂!
房间里有电视。不错,马瑞斯一定给了他们电视,而卫星正在广播,他们一定看到我的节目了。我明白了,完完全全明白了。马瑞斯把电视带到圣殿,正如在很多年以前,他也带电影给他们看一样。
而她被唤醒了,她现身了。你那种音乐,足以叫醒地府下任何死亡的鬼魂!上次是小提琴,这次是摇滚音乐,我唤醒她了!
哎!只要我的眼睛还张得开,只要我还能想,只要太阳暂时不要升上来就好了。
她曾经在旧金山,她曾经离我们这麽近,为我们焚烧敌人。异类,纯然陌生,是的。
可是并非不文明,不,也绝非野性不驯。她绝不是的,她只是刚刚再复苏,我的女神,她的现身,有如富丽堂皇的蝴蝶破茧而出。对她,世界是什麽?她如何找到我们?她的内心情况又如何?我们全置身危险之中。不,我不相信。她杀戮我们的敌人,她来找我们。
我已经不能再对抗瞌睡,我的眼皮滞重。纯粹的激情赶走了所有的兴奋和讶异。我的身躯在地里越来越无力,越来越无助。
突然之间,我发现有一只手靠近我的手。
冷如大理石,也如石一般强壮。
我的眼睛在黑暗中张开。手抓紧了,一大团如丝的头发拂着我的脸,一只冷冷的手臂移到我的胸前。
哦,我最亲爱的,我最漂亮的女神!请你……我想说话,可是我的双眼又闭了,已不能动,我已失去了意识。太阳已经在上面高高升起。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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